文旅营销:003 “打造网红”有必要,但“网红”不应是目的


文旅营销:003 “打造网红”有必要,但“网红”不应是目的

我发现总是有一些人会用“非甲即乙”来对待市场行为,以文旅项目为例,并没有太多的文旅项目经营者可以以“平常心”来对待项目自身的“网红打造”,而如今市场上关于“网红文旅”的声音也是“要么说网红是万能的”“要么说网红难以长红”。
就我个人来看,通过网络进行传播,打造网红景区本身是一种文旅与时尚文化的融合,这是非常好也是非常必要的营销方式,但是,中国人做事的风格历来讲究一个“度”,忽视“网红模式”与迷信“网红模式”都是有问题的。
打造“网红景点”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对景区的内容进行精细化规划与设计,让景区自身达到足以吸引网络红人的层级,通过时间的积累来让自媒体主进行传播;另一种模式则是将“网红打造”视为市场行为的一部分,通过付费的方式请网络红人来对景区进行网络宣传,利用网红自身的影响力达到营销目的。
从我所看到的现实案例来说,大多数文旅项目都更加喜欢第二种方式来包装自身的“网红属性”,这也就产生了一种“连锁反应”——花钱请网红来进行宣传的时候,景区看上去确实有成为网红景区的可能性,而一旦停止花钱,景区的“网红概念”会瞬间消失——这还算是“好”的现象,“不好”的现象,则是有些文旅项目花钱请网红也没有把项目打造成“网红景区”。
与市场上的一些促销行为有些类似,促销时,消费者趋之若鹜,促销结束,消费者避之不及。网红打造其实是一种营销推广方式,广告,有可能会吸引一些媒体受众的眼球,但是广告受众并不等于潜在消费者,或许有一小部分消费者会因为营销而产生冲动消费,但是营销企业想要获得长久稳定的收入,需要的不仅仅是正确的营销,同时也需要产品自身各方面都有“过硬”的表现。
在市场营销学当中,有着“引爆点”的概念,指的是产品进入市场是需要有长久的营销规划,更需要有一个瞬间抓住市场焦点的“高光事件”——文旅项目的网红打造就是“引爆点”,无论是巨大的声响还是耀眼的光芒,都是瞬间的——想要取得长久的发展,必须要让引爆点被“引爆”之后不是“世界重归寂静”,而是一场能够让所有人为之倾倒并期待下次付费观看的“烟花秀”。
打造“网红景区”之前,我们必须要明确一件事情:目的不是“网红”而是“长红”。一个文旅项目需要的不是短暂的灿烂而是长久的光芒。本文要谈的虽然是文旅营销,但是必须要强调的是,文旅需要营销,但是更需要在营销之前先准备好如何承接营销结果——也就是要完成“网红”向“长红”的转变。
本文只是一个开篇,后续,我会用更多的文章来讨论文旅营销的战略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