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荣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转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转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呼市监信字〔2020〕1号)精神,按照《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市监信字〔2020〕3号)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我局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放管服”三位一体总体要求,推动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强化事中事后信用监管,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信用监管机制。
二、工作目标
具体目标:2020年4 月底前企业年报率要达到 70%以上,5 月底前企业年报率要达到 90%以上,6 月底前企业年报率要达到或超过95%。
三、公示时间
凡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在 2020年1月1日开始至 2020年6月30日期间报送 2019年度年报信息并公示。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年报时间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截至4月1日,我局实报企业697户,实报农民专业合作社132户,实报个体工商户2126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