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委员 | 肖金成: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主要成效和政策建议



肖金成
东中西部区域发展和改革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中国国土经济学会理事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原所长
来源:《前线》2026年04期
//摘要:内容提要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主要表现在政策制度不断健全、市场整合程度稳步提升,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市场主体活力持续增强,区域协同成效显著、空间格局持续优化,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持续显现、对内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然而,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过程中,仍面临国内外市场衔接不畅、区域发展失衡、监管协同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必须重点深化多领域的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以系统性制度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要素自由流动与高效配置,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向纵深推进,从而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积蓄强大势能。
//关键词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用地市场;资本市场;技术市场;“十五五”时期
//作者
肖金成,中国国土经济学会理事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博士生导师;
李博雅,北京物资学院经济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畅通国内大循环、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2025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五统一、一开放”基本要求,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进一步指出:“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促进消费和投资、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实现供需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强大的国内市场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依托,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强大国内市场的战略举措。要坚持破立并举、系统协同,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主要成效

自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来,国家层面加快进行顶层设计与配套政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经济思想,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释放内需潜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政策制度不断健全,市场整合程度稳步提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统一市场基础制度,特别是实现产权保护、公平竞争、质量标准等制度的统一”。在这一重要论述指引下,我国围绕市场准入、公平竞争、执法标准等重点领域的政策保障持续完善,市场整合程度和一体化水平显著提升。政策层面确立了“全国一张清单”的市场准入管理模式,不断放宽准入门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数量由2018年版的151项缩减至2025年版的106项,使经营主体尤其是民营企业获得参与经济活动的更大空间。2024年出台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进一步细化了公平竞争审查的部门职责、审查标准、审查机制等内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持续增强,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等基础制度的统一性显著提升。目前,一批妨碍经营主体公平准入、影响经营主体公平竞争、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政策措施已得到有力纠正。同时,税务部门推动京津冀、长三角、东北、西南、中南、西北等区域税务机关,联合推出区域内统一适用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降低了企业跨区经营的成本和风险。这种破立并举的策略既尊重了市场规律,又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确保市场整合进程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
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市场主体活力持续增强。统一市场基础设施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硬件支撑。近年来,我国交通、物流、信息等跨区域基础设施网络不断完善,市场流通网络不断健全。2020—2024年,我国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年均增长17.4%,运输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全国城市步行街(商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等商贸流通网络加快建设,商品流通“最后一公里”问题得到缓解。交通物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的提升,为促进商品和其他要素流动、降低物流成本提供了扎实支撑。同时,数字基础设施支撑作用凸显,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区域率先推进异地业务办理、数据产品互认互通等,有效降低数据跨区域流通成本,区域内贸易与要素流动规模显著增长。市场环境的改善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为企业拓展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2025年,全国新设经营主体2574.5万户,在营活跃企业数量同比增长9.8%,占全部企业的比重提高了4.7个百分点。这表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持续动能。
区域协同成效显著,空间格局持续优化。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着力点之一在于打破地方保护与市场分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统一政府行为尺度,地方在推动经济发展特别是招商引资时,哪些能干哪些不能干有明确规矩,不能各行其是”。通过着力整治部分地区存在的政府采购招标乱象和地方招商引资乱象,区域间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所降低、市场壁垒逐步破除、区域合作不断深化,为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提供了有力支撑。一方面,区域间市场壁垒逐步破除,商品跨省流通更加顺畅。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数据显示,“十四五”期间,省际贸易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从2021年的38.6%提高至2025年的41%。其中,2025年,有跨省异地销售的涉税经营主体户数占有销售行为户数的比重已达57.6%,反映出商品与服务跨区域贸易的畅通度有很大改善。另一方面,重点区域一体化带动效应初步显现。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在市场规则统一、监管协同、设施联通等方面率先探索,为全国范围内消除行政分割、打破市场壁垒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中西部地区通过积极参与全国大市场,在承接产业转移、引进投资、集聚生产要素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区域间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市场格局持续优化。同时,国家层面持续废除和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影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打破地方利益藩篱的成效已初步显现。
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持续显现,对内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地区通过招商引资,建立了一大批外向型企业,包括外资企业和合资企业等。同时,国家采取了“出口退税”政策,支持出口创汇,外贸依存度迅速提高,21世纪初外贸依存度一度超过60%。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外贸环境恶化,我国外贸依存度逐渐收缩。随着国内市场规模的扩大,近年来我国外贸依存度保持在33%左右,既有效抵御了国际市场波动带来的冲击,支撑了国内市场的不断扩大,也充分印证了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科学性,为国内市场持续扩容筑牢了基础。从国内市场看,国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保持增长态势,2025年突破50万亿元,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2%,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增强。市场一体化促进了产业分工的深化与供应链的优化,使超大规模市场所蕴含的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效应逐步显现,消费潜力与创新活力被进一步激发。从国际市场看,我国主动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制度型开放,营商环境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我国市场对全球优质要素资源的吸引力不断增强,跨境电商等蓬勃发展。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面临的障碍

目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已取得显著成效,但仍面临国内外市场衔接不畅、区域发展失衡、监管协同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这制约着市场潜力的充分释放与资源配置效率的进一步提升。
国内外市场衔接不畅,内需潜力释放不足。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自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两头在外”加工贸易模式,一方面在促进对外开放、推动产业升级、保障就业等诸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使得我国经济易受国际市场的冲击。当前,国际经贸形势发生复杂变化,西方国家的“再工业化”、美国的“关税大棒”等对我国的外贸出口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在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以往过度依赖外需的发展模式面临较大风险,目前我国经济增长已由以往过度依赖外需转向以内需为主导。然而,国内外市场衔接尚存在堵点,同时国内市场潜力尚未充分发挥,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根据世界银行统计,我国居民消费率近年来一直维持在40%左右,与美国、日本等发达经济体50%—70%的比重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这表明我国经济增长模式仍处于从投资、出口驱动向消费驱动转型的过程。
区域发展失衡与要素循环不畅。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长期存在,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创新能力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较为显著的落差。2025年,东部地区生产总值是中部地区的2.4倍、西部地区的2.4倍,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方面的区域差距同样较为突出。长期以来,中西部产业发展速度和资本市场发育程度低于东部地区,且居民收入相对较低,内需市场尚需进一步扩大。此外,行政分割导致的“行政区经济”特征依然较为明显,部分地区尚存在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问题,这不仅难以缩小区域发展水平差距,甚至可能会在动态上形成要素单向流动与产业层级固化趋势,造成市场分割等后果。
监管协同机制不健全,跨区域执法尺度不统一。市场监管的协同性与执法尺度的统一性,是衡量市场一体化程度的重要标尺。当前,我国在跨区域监管协同方面仍存在短板。一是监管标准与规则不统一,各地在食品药品安全、质量认证等领域的监管标准、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存在差异,增加了企业跨区域经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二是监管信息不共享,属地化管理思维依然存在。由于缺乏完善的全国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各区域间的企业信用信息、违法记录、抽检结果等实时互通仍然存在壁垒,跨部门、跨区域监管联动机制尚未完善,导致对跨区域违法行为的联合惩戒和协同监管较难有效落地。三是部分领域监管规则更新滞后于市场发展。面对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跨区域特征明显的新业态,传统的属地监管模式容易出现监管空白或重复监管的问题,监管协同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仍有不足,影响了全国统一监管环境的形成进度。
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打通各种卡点堵点,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畅通资本、数据、技术等要素流动,促进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因此,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应重点深化多领域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以系统性制度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要素自由流动与高效配置,综合解决国内外市场衔接不畅、区域发展失衡、监管协同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聚焦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这一土地制度改革的长期目标,进一步探索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保障农户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流转。通过合理流转等方式,让农户能够从土地经营中获得相应收益,充分体现农村土地的财产价值。要积极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民宿等新产业新业态,助力乡村振兴。通过土地流转和宅基地盘活,有效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提升农村居民消费能力,释放县乡消费潜力,使土地制度改革成为扩大内需的重要引擎。同时,进一步改革土地计划管理方式。过去单纯依靠指标控制的方式存在一定局限性,应进一步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与常住人口增加相协调的配置机制。国家依法行使土地规划权,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土地用途。各地建设用地增加要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合理安排,提高土地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深化资本市场改革,进一步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一是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健全“专精特新”专板综合服务,加强与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有机联系。通过专板建设推动各方转变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认识,切实从省内经济发展和企业实际出发,向中小企业提供优质专业服务,做好专板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同时要进一步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则对接、标准统一。二是健全东部与中西部资本市场合作机制,通过技术输出、人才交流等方式缩小区域之间的发展差距,推动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三是稳步扩大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通过推动在岸与离岸市场协同发展,促进资本高效流动、要素合理配置和制度互学共鉴,提高我国资本市场国际竞争力。同时,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交易所,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支持企业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深化技术要素市场改革,构建统一的全国性技术交易市场。加快培育全国统一的技术与数据要素市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一是搭建统一的技术交易平台。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整合各地技术资源,促进技术成果在全国范围内高效流转。进一步推动跨区域技术合作与创新联盟建设,促进创新资源共享与协同创新,重点加强东部与中西部地区的技术转移与合作,鼓励中西部地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探索特色产业,推动当地居民增产增收并激活其消费潜力。二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转化机制。推行统一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和知识产权评估标准,打破技术交易市场地区分割,规范技术交易行为,降低技术交易成本。三是鼓励发展技术经纪、技术评估、技术咨询等科技服务业,提升技术市场的服务水平。四是加强区域科技创新协同,建立健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推动科研基础设施、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等科技资源向全社会开放共享,提高科技资源利用率。五是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大力发展国际技术交易,加快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不断推动更多中国标准、智慧、方案走向国际舞台。
加快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紧扣“统一市场监管执法”要求,加快完善统一的市场监管规则体系。针对食品安全、反垄断、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加快制定全国统一的执法流程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保“一把尺子量到底”。同时,强化跨区域市场监管协同,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完善跨区域市场监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打破地域限制,实现数据实时互通、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并加强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针对跨区域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协同整治。通过统一市场监管执法,以监管执法的统一性保障市场的统一性,切实打破利益藩篱,为要素自由流动与高效配置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此外,通过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措施,营造敢消费、愿消费的良好环境,充分提振消费信心,能够进一步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实干 谏言 不辱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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