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的理解


对《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的理解

2026年4月24日,央行、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金监局、证监会、知识产权局、网信办、外汇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针对《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的理解,大佬的一种理解如下零售金融业务即将迎来巨变,主要观点是针对第十二条的理解。
原文
第十二条 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不得为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提供营销服务。
《零售金融业务即将迎来巨变》的理解

非银行支付机构,就是除了银行以外所有提供支付功能平台,主要指第三方支付平台,如企鹅支付和蚂蚁宝等互联网支付平台

贷款、资产管理产品指什么?狭义讲贷款主要指消费贷,小额贷,比如:各种呗,各种条,各种付等,广义讲贷款还可以包括信用卡,因为信用卡在银行内也按照贷款管理

第12条前半句直观化描述:企鹅支付不得使用**通进行支付,蚂蚁宝不得使用*呗支付。其他如小狗支付,袋鼠支付不能用贷款类产品如*条,*付

有些分析师的理解是可以把贷款、资产管理产品放到单独的区域。但是,我对此持保留意见。后半句:“不得为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提供营销服务。”的意思是支付平台不得为贷款、和资管产品做广告并按照销售收取费用。

ice招行谷子地,公众号:价投谷子地零售金融业务即将迎来巨变

上面文章其实对支付工具选项的解读,没有写。营销服务也没有详细阐述。

官方解读

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网信办 国家外汇局有关负责人就《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答记者问,网址:https://www.gov.cn/zhengce/202604/content_7066934.htm

四、《办法》对于营销内容和行为有哪些规定?

《办法》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要求其对网络营销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负责,建立审核工作机制。要求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加强信息披露,便于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查询和核实合作金融机构和营销金融产品的基本信息。要求网络营销内容应当使用准确通俗的语言介绍金融产品关键信息,不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针对算法推荐、直播营销等新模式,以及强制搭售、骚扰营销、违规使用金融字样等问题,提出相应的规范要求。

按照《办法》要求,贷款产品将不得使用“低门槛”“秒到账”“低利率”等营销话术支付机构的收银台页面中支付工具必须与贷款等金融产品区隔展示,不得误导用户混淆支付工具与贷款产品;未取得金融、金融信息服务业务资质的机构在其运营的APP和注册商标中不得使用金融字样;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形式营销金融产品,特别是以荐股形式开展的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上面的官方解读,其实包含了支付工具选项和营销服务的解释。

支付工具选项

结合《八部门突下狠手!9月30日支付页面大改,花呗白条再也藏不住了》中某头部支付平台产品经理的理解,然后亲自下单,找了下支付工具选项,应该是指的下面这个界面。

第一,分区展示必须“一眼看清”。支付页面顶部设“支付工具区”,仅显示余额、银行卡、第三方支付账户等;底部设“金融服务入口”,点击后才能看到信贷产品,且必须标注“贷款产品,请注意还款责任”。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试点案例显示,这种分区可使“误点信贷”概率下降82%。

某头部支付平台产品经理透露:“我们内部已成立专项组,光是支付页面的按钮颜色、文字大小就改了27版,核心就是‘让用户清楚自己在干嘛’——是付钱,还是借钱。”

https://www.sohu.com/a/1014822173_100085330

天津银行信用购

蚂蚁宝应用内就不应该包含基金购买接口,不应该有各种呗的广告。如果严格执行第十二条,蚂蚁宝只能用余额进行支付,而且不能作为销售基金的入口。这相当于直接将蚂蚁宝除支付之外的全部金融功能废掉。未来,该集团如果还想从事贷款和基金销售类业务必须重新打造一个全新的平台。

第十二条最直接的利好就是具有自身零售接口和渠道的大中型银行,特别是信用卡业务和基金代销业务占比大的大中型银行。

首先,银行类支付机构不受相关限制,所以银行的支付机构可以挂接资管类产品,比如:招行的朝朝宝就会成为未来业内最大的可直接对接支付的合规资管产品。

ice招行谷子地,公众号:价投谷子地零售金融业务即将迎来巨变

上面的理解和中证报《收银台“断链”倒计时:理财资金寻新巢 银行“宝宝”迎风口》理解类似,根据时间看,猜测是中证报参考学习了上面的文章。

根据《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不得为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提供营销服务。这意味着,余额宝、零钱通等相关产品将不能再作为支付工具选项。银行系支付机构则不在限制之列,以招商银行朝朝宝为代表的银行“宝宝”类理财产品,同样兼具“支付+理财”功能,有望成为合规对接支付场景的主要资管产品。

https://www.cs.com.cn/yh/04/2026/05/07/detail_2026050710009753.html

银行类的支付机构如何对接到某宝、某东支付?即使对接上了,也是通过支付宝或者京东金融(曾用名网银钱包,主要为用户提供在线支付服务,为京东集团全资子公司,于2011年5月3日获得央行《支付业务许可证》),还是落到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范围了,不可能绕过这两家吧。或者说以后买东西直接在招行里买,那么有多少人会在招行里买东西呢?

根据上面的理解,天津银行目前市值142.66亿,已经对接到支付宝,不得立马起飞?还是说天津银行信用购不是合规的资管产品?不合规的话,可以直接反手一个举报的!

天津银行信用购有贷款利率,采用 “免息期 + 分期手续费 / 利息 + 逾期罚息” 的复合定价模式,本质是银行消费贷款的利率体系。

与花呗主要有关键 3 个核心差异

征信影响天差地别

信用购是银行正规信贷记录,每一笔借款、还款、逾期都记入人行征信;花呗很多人无征信记录。

牌照与主体完全不同

花呗是消费金融公司;信用购是传统商业银行,监管层级、信贷资质更严格。

风控门槛不同

信用购要过银行征信审核,资质要求更高;花呗更多看支付宝日常使用和芝麻分。

总结

综上所述,影响其实没那么大,头部支付平台的专项组目前看主要改的是界面,影响最大的是限制了引流新增客户。

个人觉得使用银行的信用购产品还是挺好的,一月扣一次款,不用每次买东西扣款都收到短信通知。

记得,选择每月全额按时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