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六起直播电商违法典型案例

据宣城市场监督管理消息,宣城市市场监管局近期公布了一批直播电商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件,涉及虚假广告、价格欺诈、霸王条款、无证经营等多个方面,以巩固前期整治成果,规范行业发展。
此次公布的六起典型案例覆盖宣城市多个区县,具体案情及处罚如下:
一、宣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安徽某食品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该公司在抖音直播间宣传“低盐南瓜子”,但其产品钠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2024年11月22日,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其整改,并处罚款2932.8元。
二、郎溪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儿童摄影店直播促销未标明“限时”时间案。该店在抖音直播中宣称“限时福利”,但未标明具体起止时间。2025年3月3日,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800元。
三、广德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广德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883434)者权益案。该公司在抖音直播间及宣传材料中使用了“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的排除消费(883434)者权利条款。2025年2月28日,监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泾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泾县桃花潭某庄园有限公司发布食品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案。该公司在直播间宣传其葛根粉具有治疗糖尿病等功效,无法提供科学依据。2025年8月15日,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723.7元。
五、绩溪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绩溪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该公司在抖音直播间使用“全网销量TOP1”的广告用语进行宣传,无法提供证明材料。2026年2月12日,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并处罚款3000元。
六、旌德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旌德县某养殖家庭农场未经登记备案生产销售食品案。该农场通过抖音店铺销售自家生产加工的多种食品,但未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及预包装食品备案。2026年1月30日,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078.5元,并处罚款1000元。
宣城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将持续强化监管力度,优化服务,促进全市直播电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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