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了场“跨行营销”,悟到的律师“高级打法”


聊了场“跨行营销”,悟到的律师“高级打法”

营销的底层逻辑相通,但律师的舞台需要不一样的聚光灯

      昨天下午忙完手头上的工作,跟前辈娜姐聊了一会儿天。原来她转行做律师前,曾是某知名公司的总经理。同样在来联合创业所之前我在另外一家公司制律所接触业务板块,我们各自聊起了业务营销这个话题。
     娜姐说:“在以前的公司,我们卖的是产品是服务,各种业务渠道加广告传播,我们只需做好业务转化端,至于业务交付端不用我们操心。但做律师后发现,我们“卖”的恰恰是无法标准化的专业解决方案和需要时间验证的信任。而且从业务来源到业务交付从头到尾都是律师自己独立完成,做业务比之前行业佛系多了,也谨慎多了。”
     确实,转行后面我们面临到从“卖产品”思维遇到“卖专业”现实。大多数行业的业务端通过“市场活动+促销策略”来获取案源。但很快发现,法律服务的决策链条完全不同于普通消费。法律行业决策成本极高,当事人找律师往往涉及财产、自由甚至生命,不可能因一次广告就决定。效果无法量化承诺,法律结果受诸多因素影响,任何“承诺”都涉嫌违规宣传。信任建立周期长,专业信任需要层层验证,而非一次营销活动就能建立。
     突然我意识到,律师需要的不是“推销”而是“专业可见性”。而律师的“专业可见性”是什么?律师“营销”的本质是什么?
第一层:定位你的“利基市场”。
    在浙江工作时的一位老板是做企业CRM软件服务的,他的营销观念是:“我不需要吃下所有市场份额,我只要每年精准服务的100家企业用户,用户不断复购产生复利。”回到律师行业大抵也如是“不要试图做所有人的律师”。 之前做业务时,每个产品都有精准用户画像。做律师后,发现越细分,越容易被人记住,所以你会发现律师做新媒体运营精准IP专业定位是尤为重要的一步。比如:婚姻家事律师有专注于“原配维权打小三”、“高净值人士离婚筹划”;刑事律师可深耕“经济犯罪辩护”领域等等,专业标签越清晰,被需要的概率越高。
第二层:创建“内容资产”,而非“广告物料”。
    以前做的是产品手册,现在是专业观点。比如,问题解答型就需要针对客户常见顾虑,写短文或者视频;案例解析型:脱敏后分享办案思路和办案经验、心得;对新法新规的快速解读与风险提示等趋势分析。“关键不是频率,而是持续”,这也是我以后要坚持和努力做的事。
第三层:建立“信任传递链”。
     传统行业做业务看重‘客户推荐率’,律师行业更是如此,但需要设计得更自然。”绝不主动索要推荐,而是让专业交付自然引发口碑。
     当你把案件做成最好的广告,营销就自然发生了(这里专门@我的师父贺嘉凌律师,她就是把案子做成最好的广告,当事人“复购率“非常高的一位优秀律师,虽然一直低调着
 聊到兴头,那些跨行业营销思维,给了我一点点律师行业“营销”启发:
  1. 用“服务设计”思维替代“案件办理”思维。以前我们设计用户体验路径,现在要做每个案件,都会想:客户在这个阶段的信息焦虑是什么?我们能提供怎样的确定性反馈?
  2. “品牌”不是知名度,而是“指名率”。不要追求人人知道你,而要追求在需要你的人心中,你是第一选择。一个精准的标签,比泛泛的‘优秀律师’有效得多。
  3. 营销是系统,不是单点动作。想到之前跟一位律师IP做的比较好的同事讨教经验,她分享的是律师营销需要:“内容+曝光+转化+维护的完整闭环。”
我们也聊到了律师做业务三条戒律:
    一戒过度承诺:任何暗示“包赢”、“有关系”的,都是饮鸩止渴。律师的信任资产一旦破产,极难重建。”
    二戒贬低同行:在法律行业,尊重同行是基本的职业伦理,也是自我保护。
    三戒忽视专业本质:营销只是让专业被看见的方式,绝不能替代专业本身。没有扎实的专业能力,所有营销都是空中楼阁。
这短暂的聊天,让我意识到:
    律师营销的高级打法或许是让专业本身成为一种吸引力——不张扬,却无处不在;不推销,却总被需要。
    其实转行后我最大的感悟是,律师提供的不是“服务”而是提供解决“解决方案”,律师营销不是“推销自己”,而是“呈现可能”。(对比以前自己的变化变得更加理性了,遇到问题时情绪置后,首先想到怎么找解决方案)。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呈现专业,律师行业的基石,永远是专业+诚信。在这个基础上,用适合你的方式,让你的专业被需要的人看见。
    毕竟,在这个信息过载的时代,被看见是一种能力,更是一种责任。
    以上仅代表个人拙见。
    最近看到一段文字击中了我:
     坚持做正确的事,你要学会在看不到结果得不到反馈的日子里依然坚持做正确的事,因为真正有价值改变命运的事回报周期往往特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