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部署,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有序、诚信守法、优质高效的旅游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全县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旅游市场突出问题,通过全覆盖排查、全链条监管、全流程规范、全方位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坚决遏制不合理低价游、强制消费、欺客宰客、虚假宣传、安全隐患等乱象,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提升民乐旅游美誉度和群众满意度,推动全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及营业部、导游服务人员、旅游客运、旅游购物场所、涉旅餐饮、星级农家乐、在线旅游经营主体、文旅休闲场所等所有涉旅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
三、整治重点
(一)严厉打击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无证无照、超范围开展旅游经营活动;以“不合理低价游”“政府补贴”“回馈客户”等名义虚假招徕,通过购物回扣、自费项目提成、买团卖团等方式获取不正当利益;不与游客签订规范旅游合同、合同要素不全、隐瞒自费项目、擅自变更行程、降低服务标准;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使用无资质车辆、非正规导游;在线旅游平台虚假宣传、销售违规旅游产品、不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恶意压价竞争。
(二)从严整治导游执业乱象。导游无证执业、私自承揽业务、挂靠旅行社违规带团;强迫、变相强迫、诱骗游客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态度恶劣、甩团甩客;讲解内容低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不按行程提供服务;未落实佩戴证件、规范服务、文明引导等执业要求。
(三)全面规范景区及旅游经营场所秩序。景区门票及收费项目不公开、不透明,强制捆绑观光车、讲解等服务;随意拦路设卡、违规收费,停车场、厕所等公共设施管理混乱、保洁不到位;餐饮、住宿、购物等经营者哄抬物价、不明码标价、欺客宰客、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消防设施缺失、疏散通道不畅、用电用气不规范、安全警示不足、应急预案不完善;投诉处理机制不健全、响应不及时、处置不规范。
(四)坚决整治安全生产与服务质量突出问题。旅游设施设备未定期检测、带病运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人员密集场所未落实最大承载量管控,应急演练缺失、处置能力不足;旅行社未按规定足额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服务态度生硬、投诉推诿扯皮、侵害游客合法权益。
(五)强化在线旅游产品与信息监管。清理虚假旅游广告、违规旅游产品、不合理低价游信息;整治自媒体、社交平台非法招徕、虚假宣传、误导游客行为;规范线上经营资质、合同签订、服务履约、消费维权。
四、整治措施
全面自查自纠:各涉旅经营单位即日起对照整治重点开展全方位自查,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到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依法从严查处。
强化执法检查: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明察暗访、专项督查,实行“清单化管理、闭环式整改”。
严处违法违规:对无证经营、不合理低价游、强制消费、欺客宰客、安全隐患突出等行为,依法采取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证照等措施;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畅通投诉举报: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快速处置、限时办结,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发布《旅游避坑指南》,普及维权知识,引导游客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推动行业诚信自律、规范经营。
健全长效机制:完善旅行社监管、服务质量评价、投诉快速处理、安全生产闭环管理等制度,推动专项整治常态化、长效化。
五、投诉举报
欢迎广大游客、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936—4415686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投诉举报须知:1.为快速高效开展线索核查工作,举报人员在提供问题线索时,应提供详尽、准确的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及具体情况,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并对证据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建议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2.举报人需如实填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后续与您联系并核实举报情况。我们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3.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等相关行为,我们将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
相关提示:在此,严正告诫全县各文旅企业和导游人员,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彩虹张掖·田园民乐”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游客朋友们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心、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请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区域,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举报。
特此公告。
民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