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监管升级!湖南1.0版负面清单来了


2026年5月7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正式印发湘监能〔2026〕34号文件,对外发布《湖南电力市场行为负面清单(1.0版)》。
本次负面清单聚焦电力市场交易全流程,明确划定滥用市场力、哄抬价格、串谋交易、关联交易四大类禁止性行为,同时搭配真实市场场景案例,清晰界定市场主体的行为边界。
随着湖南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进入常态化试运行阶段,电力市场化改革步伐持续加快。参与市场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工商业大用户数量逐年增多,交易模式也从传统固定结算转向市场化竞价出清。市场活力被充分释放的同时,部分经营主体受短期利益驱动,开始钻规则漏洞、打政策擦边球,各类不规范交易行为频频出现。
部分发电企业利用网架阻塞、机组必开的天然优势恶意抬价,多家市场主体私下串通统一报价,发售一体企业借助关联关系挤压民营主体生存空间。这类行为不仅破坏了电力市场公平竞争的底层逻辑,还会造成电价信号严重失真,干扰电力供需平衡调度,甚至给整个区域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埋下隐患。在此背景下,湖南监管办出台1.0版市场行为负面清单,既是对当前市场乱象的精准整治,也是为后续电力市场长效监管、行业自律发展建立标准化依据。
一、负面清单核心四类行为深度解读
本次发布的负面清单没有采用笼统的原则性表述,而是结合湖南本地电力市场运行实际,把高频违规行为拆分归类,每一类都附带具象化案例,让所有市场主体能够直观看懂、对照自查。

1. 滥用市场力行为
核心定义:经营主体凭借自身市场支配地位,操纵交易价格、实施不公平交易,刻意排挤同行业竞争对手。
典型场景:发电企业依托机组必开、线路检修、输电阻塞等独有优势,刻意高价申报电量,直接抬高区域现货节点电价。
在电力现货市场运行中,电网网架结构存在天然局限性。部分地市受输电通道限制,一旦主干线路进入检修状态,外部跨省、跨区电力无法送入本地,区域内仅留存少数几台发电机组具备强制开机供电条件。这类机组瞬间形成不可替代的市场支配地位,部分发电企业抓住这一窗口期,脱离发电成本与市场供需基本面,大幅抬高申报电价。
由于电力出清遵循边际定价规则,刚需机组的高价申报会直接拉高整个区域的节点电价。最终不仅增加了售电公司的购电成本,也让工商业大用户承担额外用电支出,完全违背市场化交易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2. 哄抬价格行为
核心定义:通过捏造散布虚假信息、物理持留、经济持留等人为手段,刻意推动电力价格非理性走高、短期内快速上涨。
这类行为和滥用市场力有本质区别:滥用市场力靠天然资源优势,哄抬价格靠人为刻意制造供需紧张,主要分为两种违规操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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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持留:发电企业隐瞒实际发电能力,不足额申报可发容量;机组出现小故障拖延不维修,甚至人为制造非计划停运,主动减少市场电力供应总量,制造供不应求的假象。 -
经济持留:将绝大部分机组容量申报远超合理区间的异常高价,仅保留少量低价容量参与市场出清,利用边际价格机制拉高电能量、辅助服务整体交易价格。
两种方式最终目的一致,都是人为扭曲真实供需关系,靠违规操作赚取不正当收益,直接扰乱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3. 串谋交易行为
核心定义:多家经营主体通过口头约定、线下协议、线上会商等方式,统一交易策略、协同开展市场报价与申报。
典型违规形式:企业共用交易U-Key、同场地集中申报;发电集团下属电厂、售电公司统一报价策略,形成实质协同交易。
电力市场化定价的核心逻辑是充分竞争,而串谋行为直接架空竞争机制。现实市场中,独立发电企业私下线上线下碰头,约定统一高价申报,压低市场低价竞争空间;大型能源集团通过总部统一交易指导、集中办公管控,让旗下多家发电厂、售电公司保持完全一致的申报策略。
还有部分主体共用交易密钥、集中操作申报,看似多家独立主体,实则由同一套策略把控。这种抱团串谋的行为,会让市场电价不再由供需决定,而是由联盟人为操控,严重挤压合规经营主体的生存空间。
4. 关联交易行为
核心定义:存在股权、隶属、管控等关联关系的市场主体,通过定向交易、内部利润转移,开展不正当竞争、操纵电价、规避社会责任。
当前市场中发售一体企业是关联交易的高发群体。部分发电企业旗下设立自有售电公司,利用发电端资源优势,以内部低价向自有售电公司供电,变相降低其运营成本,帮助其以低价抢占零售用户市场;同时刻意区别对待民营售电公司、中小电力用户,设置不公平交易条件。
另有部分售电公司与关联发电企业私下勾兑,刻意抬高电力批发采购价格,借机截留电价下行红利,不向终端零售用户传导降价空间,通过关联交易转移企业利润,最终损害广大工商业用户的切身利益。
二、新规落地的行业价值
《湖南电力市场行为负面清单(1.0版)》的发布,不是简单的政策文件下发,而是湖南电力市场化改革从“放开准入”迈向“规范监管”的关键一步,对行业发展具备多重现实价值。
1.精准直击市场现存突出乱象
清单划定的四大类行为,均是湖南现货市场试运行以来,监管部门排查发现的最高频、最典型、危害最大的违规行为。没有空泛的框架条款,全部贴合本地交易实际,精准瞄准操纵电价、串通报价、关联套利等行业顽疾,针对性解决市场公平性失衡问题。
2.划定行为红线,降低合规门槛
以往电力市场规则多为文字化原则表述,中小售电公司、地方电厂很难精准判断自身行为是否合规。本次清单搭配真实业务场景举例,把“什么不能做、怎么做算违规”讲得清晰直白,方便所有市场主体对照自查,避免因规则理解偏差出现无意违规。
3.放开竞争不等于放任无序
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初衷是引入竞争、还原电价真实供需水平,但放开市场绝不代表无规则放任。如果任由恶意抬价、串谋垄断、关联套利等行为蔓延,合规经营的企业会被逆向淘汰,现货市场价格信号彻底失效,多年市场化改革成果也会付诸东流。
负面清单的本质,是保护合规主体、约束违规主体,维护真实的市场定价机制,为湖南电力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守住底线。
4.建立标准化监管依据,提升监管效能。
在此之前,电力市场违规行为界定模糊,监管执法缺乏清晰参照。负面清单出台后,监管约谈、现场检查、行政处罚都有了明确依据,能够实现精准监管、靶向监管,大幅提升市场监管的规范化和执行力。

三、市场各主体的合规发展建议
1. 湖南电力市场
后续需建立负面清单动态修订机制。随着新型储能、分布式光伏、虚拟电厂等新主体持续入市,市场交易模式、套利手段也会不断翻新。监管部门应常态化收集交易异常数据、企业投诉线索,根据市场新业态、新套路及时更新清单内容,把新型违规行为纳入监管范畴。
同时完善大数据智能监测体系,依托电力交易平台搭建价格异常、报价趋同、关联交易高频预警模型,用技术手段提前识别违规苗头,从事后查处转向事前防范、事中管控。
2. 发电企业
所有发电企业需第一时间对照负面清单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摒弃短期套利的投机思维。
拥有区域供电优势的电厂,严格按照机组运维成本、市场供需形势合理申报电价,杜绝借输电阻塞、机组必开之机恶意抬价;规范机组日常运维,足额上报可发电容量,及时修复设备故障,坚决不参与物理持留、经济持留等哄抬价格行为。
大型发电集团需严格隔离下属各电厂、售电公司的交易权限,禁止总部统一制定报价策略形成实质串谋,坚持以机组性能、成本优势参与市场化公平竞争。
3. 售电公司
民营售电公司应摒弃跟风炒作、违规套利的经营思路,依托专业用电服务、负荷管理能力拓展用户市场,靠合规服务站稳行业脚跟。
发售一体背景的售电公司,必须严格隔离发电与售电业务流程,杜绝利用内部低价电抢占市场、歧视外部合作主体;严格履行市场社会责任,当批发市场电价下行时,及时将降价红利传导至零售用户,不得通过关联交易截留优惠、抬高用户用电成本。同时行业内部形成自律共识,不参与抱团串谋、联合垄断等违规行为。
4. 电力交易中心
电力交易中心作为市场运行核心载体,必须坚守公开、公平、公正的中立原则。
建立常态化交易数据筛查机制,重点监测报价异常偏高、多家企业报价高度重合、关联主体交易频次异常等现象,发现疑似违规线索第一时间上报监管部门。统一所有市场主体的准入标准、交易规则、结算要求,不设置歧视性准入门槛,不随意干预市场正常出清结果,保障每一位参与者的平等交易权利。
5. 行业监管部门
以负面清单为核心依据,推行常态化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针对串谋交易、关联交易等隐蔽性较强的违规行为,利用交易轨迹溯源、大数据比对等技术深挖违规线索。
对查实的违规主体,采取约谈警示、信用扣分、行业公开通报、纳入失信名录等措施,形成强有力的监管震慑;同时面向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开展政策宣讲和合规培训,帮助市场主体吃透清单规则,主动树立合规经营意识。
6. 工商业电力大用户
工商业大用户作为电力市场终端参与者,需主动学习负面清单相关规则,增强风险识别能力。在选择售电合作方时,优先挑选合规经营、报价透明、服务规范的主体,远离存在恶意抬价、关联套利嫌疑的企业。
同时主动参与市场社会监督,若发现人为哄抬电价、企业串通垄断、截留降价红利等行为,及时向交易机构和监管部门反馈,共同维护公平合理的用电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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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结与行业展望
湖南电力市场行为负面清单1.0版的发布,标志着湖南电力市场化监管正式进入精细化、标准化、常态化新阶段。文件直面当前市场交易乱象,用清晰条款和实景案例划定行为红线,既给监管部门提供了执法依据,也给各类市场主体明确了合规经营的行动准则。
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长远发展,离不开市场化竞争的活力,更离不开规则制度的约束。负面清单不是束缚行业发展的枷锁,而是净化市场环境、保护合规主体、稳定电价水平的重要保障。
未来,只要监管部门坚持动态完善规则、从严常态化监管,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坚守合规底线、理性参与竞争,交易机构保持中立公正运营,工商业用户主动参与行业监督,就能逐步构建起公平透明、有序竞争、稳定可控的湖南电力市场生态。既保障电网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也能让市场化改革红利真正惠及所有市场主体与终端用电用户,推动湖南电力行业朝着规范化、市场化、高质量方向持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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