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市场规则正式发布:储能可同时参与电能量/辅助服务,虚拟电厂参与现货,新能源+储能参与现货


山东电力市场规则正式发布:储能可同时参与电能量/辅助服务,虚拟电厂参与现货,新能源+储能参与现货

5月8日,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印发《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2026年4月修订版)。
现货市场:新型储能电站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过渡阶段,可自愿选择参与日前市场经济出清。
新型储能电站可选择同时参与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或按日仅参与电能量市场或辅助服务市场。
容量补偿:独立新型储能电站日市场化可用容量=储能电站核定放电功率 × K × H / 24,K为储能电站日可用系数,H为储能电站日可用等效小时数。
辅助服务市场:暂只开展调频(二次调频)辅助服务、爬坡辅助服务的集中交易。适时开展备用等辅助服务市场交易。采用基于调频里程的单一制价格机制(价格上限12元/MW)。新型经营主体按自愿原则参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
虚拟电厂:以聚合单元为单位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
新能源场站(含配建储能):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
分布式新能源(含配建储能):以独立或聚合方式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或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现货市场。
市场衔接: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和现货市场联合出清。
结算机制:独立新型储能运行成本补偿费用纳入范围市场运行费用。若调用期间实时市场充放电收益为负时,给予运行成本补偿。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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