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及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及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及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肉制品和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即日起,来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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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自3月27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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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范围

(一)制售假冒伪劣肉类及肉制品问题

1. 来源不明肉类及肉制品:采购、使用私屠滥宰肉类、无溯源凭证、无合格证明文件的肉制品。

2. 检验检疫不合格:采购、销售、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肉制品。

3. 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虚假标注配料表,在肉制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

4. 注水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向肉类注水、注胶,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5. 变质肉及病死禽畜处置:使用腐败变质、过期肉类加工销售,违规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禽畜肉类产品。

6. 复烤复炸掩盖变质:复烤复炸过程中通过添加其他物质掩盖肉制品变质。

(二)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

1. “幽灵外卖”: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小餐饮经营许可)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线上公示地址、实际经营地址与许可核准地址不一致;租借、伪造、涂改食品经营许可证。

2. 资质造假: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借用、冒用他人资质或证明。

3. 后厨卫生不达标:食品处理区灶台、地面、墙壁油污厚重,墙皮霉斑脱落;储存食材及加工器具污秽不洁;餐具清洗消毒不规范。

4. 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原料来源不明、查验不严;贮存条件不符合要求;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原料;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许可证过期经营。

5. 人员健康不合格: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上岗或健康证明过期,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6. 配送环节不规范:未落实食安封签,配送容器未按规定清洗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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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线索方式

1. 举报电话:0718-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0718-6282867

2. 电子邮箱:374973316@qq.com

3. 来访地址:来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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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事项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并提供问题线索。我局将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编    辑:吴雨宸

审    核:罗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