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碳市场再扩张!亚洲开始集中入场


全球碳市场再扩张!亚洲开始集中入场

全球碳市场正在进入新一轮扩张周期,但这一轮扩张已经不再是简单的“数量增加”,而是规则结构与权力分布的同步变化。

根据国际碳行动伙伴组织(ICAP)《2026年全球碳排放交易体系报告》及多国政策进展,全球已有41个碳排放交易体系运行,覆盖约26%的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相关市场累计交易规模超过4500亿美元,2025年年度交易收入接近800亿美元,创历史新高。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一轮扩张的主导力量正在发生明显转移:日本、印度、越南同步推进国家级碳排放交易体系建设,亚洲正在从“参与者区域”转变为“新增体系集中地”,并逐步成为全球碳定价网络扩张的核心引擎。

更重要的是,碳市场正在从单一的减排政策工具,演变为连接能源结构、产业竞争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基础性市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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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碳市场已经进入“制度扩张后期”,但扩张方式正在变化

如果回顾过去十五年的碳市场发展,可以明显看到一个阶段性变化路径。

最初的碳市场是“试点型制度”。欧盟在2005年启动EU ETS后,碳交易体系主要集中在少数发达经济体内部运行,其核心目标是验证“市场化减排”的可行性。这一阶段的特点是体系数量少、规则差异大、跨区域联系弱。

随后进入第二阶段,即“区域扩展期”。加拿大、韩国、新西兰等国家陆续建立碳市场,同时中国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标志着碳市场开始从单一政策试验走向大规模制度化应用。

而当前正在发生的,是第三阶段全球多点扩张与制度并联期

根据ICAP最新统计,目前全球已有41个碳排放交易体系运行,覆盖全球约26%的温室气体排放,合计经济体占全球GDP约63%。这一规模意味着碳市场已经不再是“局部政策工具”,而是进入全球主要经济体的政策基础设施体系。

但真正的变化不在于“覆盖面扩大”,而在于新增体系的来源结构发生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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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张重心从欧美转向亚洲:一个结构性变化正在发生

在早期全球碳市场扩张过程中,欧盟长期扮演规则输出者角色,美国部分州(如加州)提供补充性市场框架,形成以发达经济体为核心的扩张路径。

但从近几年开始,这一格局出现明显松动,新增碳市场开始集中出现在亚洲与拉美新兴经济体

ICAP报告显示,目前还有16个体系处于设计或立法阶段,其中多数来自发展中经济体,而不是传统碳市场主导国家。这一变化的意义在于:碳市场正在从“制度输出型扩张”转向“需求驱动型扩张”

在这一背景下,日本、印度、越南的同步推进具有代表性意义。

日本的碳市场建设具有明显的“制度升级”特征。在长期运行地方性碳市场(东京、埼玉体系)基础上,日本正在推动全国统一强制性碳市场建设,这意味着其碳定价机制将从区域试点进入国家治理层面,并与能源政策和产业转型直接挂钩。

印度的情况则更偏向“工业体系嵌入型改革”。作为全球第三大碳排放国之一,其长期以能效标准和行政监管控制排放,但随着能源需求持续增长以及出口产业面临碳边境调节机制压力,碳市场正在成为其重构工业竞争力的一种工具。

越南则体现出典型的“外部规则驱动型建设路径”。作为出口导向型经济体,其产业链高度依赖欧美市场,而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推进,使得建立国内碳定价体系成为维持出口竞争力的重要前提。

三国虽然经济结构不同,但共同点在于:碳市场建设已经不再是单纯环境治理选择,而是嵌入到产业竞争与国际贸易规则之中

这也是亚洲成为新一轮扩张核心区域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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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配额体系”到“混合机制”:碳市场的技术结构正在重构

如果只关注市场扩张,会忽略一个更底层的变化:碳市场本身的设计逻辑正在发生变化。

传统碳市场主要基于“总量控制+配额交易”机制,即设定排放总量上限,再通过市场交易分配排放权。这种模式在欧盟早期阶段被广泛采用。

但近年来,各经济体逐渐发现,单一总量控制模式在发展中国家和高增长经济体中面临较强约束,因此新的设计开始出现。

一个明显趋势是“强度控制+混合机制”的广泛采用。所谓强度控制,是指不再直接限制总排放量,而是以单位GDP或单位产出的排放强度作为约束指标,从而在保持经济增长空间的同时控制排放效率。

与此同时,配额分配方式也在发生变化。免费配额比例整体下降,拍卖机制比例上升,成为趋势性方向。拍卖不仅可以形成价格信号,还可以为政府提供稳定财政收入,用于能源转型投资。

此外,碳信用抵消机制也在不断扩展,但监管正在趋严。多数体系对碳信用使用比例设定上限,并加强对项目真实性与额外性的审查,避免“减排虚化”。

这一系列变化说明,碳市场正在从一个相对单一的交易体系,演变为一个包含多种价格机制的综合性政策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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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市场的本质变化:从减排工具走向“能源与贸易基础设施”

当碳市场规模突破数百亿美元级别,其性质就开始发生变化。

在早期阶段,碳市场主要被视为环境政策工具,其核心逻辑是通过价格机制推动减排。然而随着市场规模扩大、覆盖行业增加,其功能逐渐外溢到能源与经济体系之中。

首先是能源结构影响碳价直接影响煤炭、天然气与可再生能源之间的成本竞争关系,从而改变电力投资结构。在高碳价格区域,能源转型速度明显加快。

其次是财政功能增强。随着拍卖比例提升,碳市场开始为政府提供稳定收入来源,这部分资金被用于绿色补贴、技术投资以及基础设施建设

再次是贸易规则嵌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推进,使碳成本开始直接影响出口产品定价结构,碳市场由此成为国际贸易竞争的一部分

根据ICAP数据,2025年全球碳市场收入接近800亿美元,这一规模已经接近部分国家财政税收体系的关键收入区间,这意味着碳市场正在从“辅助机制”走向“基础性经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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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场联动开始形成:全球碳体系正在“网络化”

另一个容易被忽略的趋势是,不同碳市场之间的联系正在增强。

目前,加州与魁北克已经形成跨境联动市场,成为北美最大的区域碳交易体系之一。欧盟与英国也在推进制度对接讨论,多个新兴市场正在探索与国际碳信用体系的衔接机制。

与此同时,2025年由巴西主导成立的“开放合规碳市场联盟”,已吸引欧盟、中国、英国、加拿大等经济体参与,覆盖约全球40%的排放量。这类机制的出现,意味着碳市场正在从“独立体系并存”向“规则互联网络”演变

但这种互联仍然面临挑战,包括监测标准不一致、法律体系差异以及碳信用认证体系不统一等问题。

因此未来全球碳市场的关键,不再只是新增多少体系,而是如何实现体系之间的规则兼容与价格联动。

如果把这一轮变化放在更长周期中观察,可以看到一个更清晰的趋势:全球碳市场正在从单中心扩展体系,逐步走向多中心并存结构

过去十多年,规则主要由欧盟主导输出;而当前,日本、印度、越南等亚洲经济体的集中入场,正在改变新增体系的地理分布,并逐步影响全球碳定价结构的权重分配。

这种变化的本质,并不是“谁加入了市场”,而是“谁开始定义市场的扩张方式”。

当碳市场从政策工具变成基础性经济机制,它所承载的就不只是减排目标,而是能源转型路径、产业竞争格局与国际贸易规则的重新排列。

亚洲的集中入场,只是这一轮结构变化的开始,而不是结束。

来源:小碳

编辑:妙龙

审核: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