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要提醒

阅读本文前,请您先点击上面的蓝色字体“微赞台”,再点击“关注”,这样您就可以继续免费收到文章了。每天都有分享。完全是免费订阅,请放心关注。
广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守护舌尖上的健康
对熟肉制品消费安全的提示
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守护好“舌尖上的健康”,广灵县市场监管局针对熟肉制品选购、储存、食用全流程发布消费安全提示,教大家避开食用风险,安心享用美味肉制品。
一、紧盯标签:3类关键信息别忽略
买熟肉制品别只看生产日期,正规产品标签上的3类“隐形安全提示”,每一条都关乎食品安全,一定要仔细核对。
(一)贮存条件:严格遵守不“想当然”
标签上的“常温贮存”“阴凉处保存”“0℃-4℃冷藏”均根据产品特性标注,需严格遵循:
标示“常温贮存”的肉干、真空包装火腿等,需置于25℃以下、干燥通风环境,远离暴晒和热源;
标示“冷藏”的酱牛肉、盐水鸭等,购买后需立即放入冰箱0℃-4℃区域,切勿长时间置于室温,否则即便未过保质期,也可能提前变质。
(二)食用方式:按标操作不“任性”
标签上“即食”“需复热后食用”的标示,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密码,需照章执行:
标示“即食”的火腿、肉脯等,生产时已达到直接食用的微生物标准,开袋即可食用;
标示“食用前需彻底加热”的卤煮、香肠等,需加热至中心温度≥70℃,此类产品可能残留少量耐热细菌,彻底加热才能杜绝食用风险。
(三)提示信息:一字不落不“视而不见”
部分熟肉制品标签的特殊提示,并非厂家多余标注,而是法定要求和安全提醒: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预包装食品标签可标示开封后的食用期限,必须标示用作配料的致敏物质(如大豆、芝麻等);开封后需短时间食用的产品,如酱鸡爪,即便冷藏,超过标注的食用时限也可能因微生物大量繁殖导致超标,需严格遵守。
二、吃得放心:3个食用细节要做好
选对熟肉制品只是第一步,加热、存放环节的小疏忽,都可能让“安全肉”变“问题肉”,这3个细节务必做好。
(一)复热环节:够温度、够时间,缺一不可
加热香肠、卤味等需复热的肉制品,别只煮几分钟“热了就行”,暗藏食品安全风险:
需复热的熟肉制品,不仅要将中心温度加热至≥70℃,还需保持该温度1分钟以上,才能最大程度消灭致病菌,确保食用安全。
(二)开封存放:保质期“重置”,密封+分放
真空包装的熟肉制品,未开封时按标签保质期存放即可,一旦开封,需立即遵守短期食用原则,冰箱冷藏也需做好两点:
食用时限:酱卤类(酱牛肉、卤鸭脖等)建议24小时内吃完;肉干、肉脯类建议3天内吃完;
存放要求:开封后需密封保存,避免与生肉、蔬菜等混放,防止交叉污染。
(三)剩余肉品:辨状态、敢丢弃,不贪嘴
吃不完的熟肉制品,别凭“没异味”就继续存放,微生物污染可能肉眼不可见:
若开封后熟肉存放超过上述建议时限,或出现发黏、变色、异味等情况,需立即丢弃。此类肉品已被微生物污染,即便再次加热,也无法完全去除产生的毒素,食用后易引发肠胃不适。
三、安全口诀记心间,轻松避风险
熟肉制品的安全保障,既靠生产端的标准把控,更靠消费者“最后一公里”的正确操作。记住这份安全口诀,避开大部分食用风险:
三看标签(看贮存条件、看食用方式、看提示用语)
两查加热(查加热温度、查保温时间)
一守时限(严守开封后建议食用期)
遵循以上要求,让每一口熟肉都吃得安心又美味!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融信媒介》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