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告诫】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涉企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提醒告诫】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涉企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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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涉企收费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涉企收费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收费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做到依法经营、合规收费。

二、各收费主体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以及监督电话等内容,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不得在收费目录清单之外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延长收费期限、重复收费、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者不执行收费优惠政策,不得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停止执行的收费项目。

、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项目,应严格执行收费项目、时限、浮动幅度、标准等内容,严格落实收费减免优惠措施,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或自定标准收费,不得通过各种手段变相收费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收费。

五、属于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定价,并根据经营条件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

六、相关重点行业、领域涉企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一)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要严格落实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不得在清单之外收费;不得擅自设立行政审批前置事项收费、超出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收费、不按规定承担行政委托事项费用;下属单位不得借助行政权力强制收费、搭车收费。

(二)行政审批中介机构要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目录清单;不得只收费不服务;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并收费,不得将由政府部门应承担的中介服务费用转嫁给市场主体。

(三)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利用行政影响力、行业影响力、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不得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四)金融服务机构要规范收费行为,各商业银行要严格执行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对明令取消、暂停或减免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开展中间业务不得强制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不得利用贷款优势地位强制收费或转嫁抵押登记费、抵押评估费等。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经营单位,要规范工程安装、维护维修环节收费行为,不得对明令取消和没有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收费。

各涉企收费主体要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提醒告诫函要求,认真落实收费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违规收费要立即停止收费,及时清退违规收取的费用,确保整改到位。巨野县市场监管部门将集中执法力量对涉企收费领域开展重点检查,对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将依法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涉企收费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收费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

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3日     

供稿:陈文静

初审:谷文亮

复审:刘    欣

终审:张建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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