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全区餐饮经营单位的一封信


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全区餐饮经营单位的一封信

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致全餐饮经营单位的一封信

全区各餐饮经营单位:

吸烟有害健康,二手烟、三手烟严重威胁公众身体健康。餐饮业经营场所作为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全面落实禁烟控烟措施,既是守护消费者和从业人员身心健康、提升餐饮消费环境品质的民生之举,更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经营主体责任的法定要求。

新修订《四川省烟草专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651日起施行,条例对公共场所控烟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为强化餐饮场所禁烟监管提供了法治保障。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切实营造文明、健康、无烟的餐饮消费环境,在此,东区市场监管向全各餐饮经营单位郑重告知并发出倡议:

一、严守法规底线,压实禁烟主体责任

《条例》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含电子烟、加热卷烟等新型烟草制品),餐饮业经营场所(包含并不限于就餐大厅、包间、走廊、卫生间、后厨、收银区等所有室内区域均属于法定禁烟范围。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进一步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须落实禁烟主体责任,劝阻违规吸烟行为、规范设置禁烟标识。各餐饮经营单位作为场所管理责任主体,应当严格履行控烟管理法定义务,全面落实室内禁烟要求,不得在经营场所设置与吸烟相关的器具,对店内违规吸烟行为要主动、及时予以劝阻和制止

二、规范标识设置,强化禁烟宣传提示

各餐饮经营单位要在门店入口、就餐区域、包间、楼梯间、卫生间等醒目位置,规范张贴禁止吸烟警示标识,清晰标注控烟举报投诉电话,确保标识醒目、内容清晰,全方位提醒进店消费者、从业人员自觉遵守禁烟规定,主动营造人人参与控烟、自觉抵制吸烟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控烟履职能力

各餐饮经营单位要主动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条例》等控烟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员工控烟劝导职责,提升规范劝导、文明劝阻的能力,引导员工主动参与店内控烟工作,将禁烟管理纳入日常经营服务流程,做到常态化、规范化落实各项控烟要求。

四、主动配合监管,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市场监管部门将依照《条例》相关规定,持续加大餐饮业经营场所禁烟监督检查力度,对未落实禁烟要求、未规范设置禁烟标识、拒不履行控烟劝阻义务的餐饮经营单位,将依据《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各餐饮经营单位自觉遵守控烟相关规定,主动配合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无烟环境,你我共建;健康生活,全民共享。餐饮业经营场所是展现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做好禁烟工作离不开各餐饮经营单位的积极参与和全力配合。让我们携手同行,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共同打造无烟、文明、健康的餐饮消费环境,切实守护广大市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助力城市文明水平持续提升!

东区餐饮业经营场所禁烟工作举报电话:1231512345

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