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畜禽粪肥还田有害物质限量》,2027年5月1日正式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畜禽粪肥还田有害物质限量》,2027年5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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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牵头制定的《畜禽粪肥还田有害物质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近日已获批发布,将于2027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畜禽粪肥还田中有害物质管控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志着非商品化的畜禽粪肥安全利用从此“有标可依”。

据该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标准明确了畜禽粪肥的有害物质限量、采样与样品制备要求,并规定了有害物质含量的试验方法,重点对总镉、总汞、总砷、总铅、总铬等重金属作出限值规定,并规定了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等卫生学要求。标准适用于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腐熟后就地就近耕地、园地和人工牧草地等利用。

我国畜禽粪污年产生量超过30.5亿吨,近年来,在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的推动下,畜禽粪污肥料化和能源化利用率显著提升。截至目前,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已经达到80.1%。值得关注的是,目前我国商品化有机肥还田比例不足10%,绝大多数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直接以粪肥形式就地就近还田,缺乏针对性安全标准。

上述负责人表示,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从源头强化畜禽粪肥中有毒有害物质管控,消除种植户对粪肥安全性的顾虑,调动畜禽粪肥还田积极性,为土壤健康、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种养循环农业的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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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千龙网

编辑:段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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