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宝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线索的公告


延安市宝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有效规范宝塔区肉制品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相关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未经检验检疫、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水产品及其制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兽药残留超标、检验不合格原料肉,以及存在“一票多货、货票不符、有货无票”行为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肉制品生产加工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鸭肉、鸡肉等低价肉品冒充牛、羊、驴肉等高端肉品,产品血源性成分与标识声称不一致;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预制调理肉冒充“原切肉”“鲜切肉”对外销售的违法犯罪线索。

(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瘦肉精”、诱惑红、日落黄等非食用物质或禁用药品,以及对畜禽肉注水、注药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线索。

(四)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许可过期、超出许可范围从事肉制品生产经营活动,无证无照“黑作坊”“黑窝点”非法加工肉制品,以及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违法犯罪线索。

(五)非法买卖、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肉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六)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全链条的市场监管领域其他违法违规线索。

二、线索举报要求

举报须保证线索真实有效,列明违法主体名称、详细经营地址、违法时间及具体违法事实,尽量提供实物、照片、音视频、交易记录、票据等佐证材料,也可留存本人有效联系方式,便于后续核查处置及奖励兑现我局将严格为举报人个人信息保密。举报人应秉持实事求是原则,对举报内容真实性承担责任,严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四、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12315、0911-2125217

(二)网络平台举报:可通过全国12315 平台(https://www.12315.cn/)进行线上举报

(三)来信来访举报:举报材料可邮寄至延安市宝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编码:716000;工作日可前往我局现场举报,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双拥大道92号

               延安市宝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