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村集体聚餐(坝坝宴)游厨食品安全提示

全市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加工从业者:
“五一”假期临近,全市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坝坝宴”)举办量集中增多,天气气温逐渐升高,又到了食品安全事件高发期。为严防食物中毒,保障群众饮食安全,现作出硬性要求,请严格遵照执行:
1.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身体不适、发热、腹泻、皮肤病立即停止做菜。
2.食材就近正规渠道采购,索票索证并留存,不购来源不明、过期、变质食材。
3.生熟刀具、砧板、容器严格分开,荤素分区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4.肉类、蛋类、四季豆、土豆等食材必须彻底煮熟煮透,杜绝半生食用。
5.自制凉菜、卤菜现做现吃,低温存放,严控加工时长,不隔夜售卖食用。
6.聚餐餐厨环境干净整洁,餐具清洗消毒,做好防鼠、防蝇、防尘措施。
7.务必落实好食品留样,每餐成品食品(包含饭菜、酒水、糕点等)必须留样48小时(两天两夜),每样不少于125克,规范标注储存。
8.合理控制办宴规模,科学搭配菜品,杜绝超负荷加工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依据《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川办发〔2020〕54号),农村集体聚餐报备要求如下:
1.报备标准:每餐次就餐人数100人及以上必须报备(坝坝宴、流动厨师承办均适用)。
2.报备主体:由活动的举办者(主家)和承办者(游厨团队)负责报备;委托承办的,双方双报备。
3.报备方式:用手机在“中国群宴平台”上报备以及在聚餐活动所在地镇(街道)人民政府(食安办)现场报备。
4.报备时限:聚餐举办前2日报备;丧事家宴可即时报备。
5.报备形式:纸质或电子填报《农村集体聚餐报告表》。
6.报备内容:就餐时间、餐次、人数、场地、菜品、游厨健康证及培训情况等。
7.后续手续:报备后领取《食品安全告知书》、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8.游厨资质:承办游厨须持有效健康证、食品摊贩登记证。
9.大型集体聚餐提前报备,主动接受现场监督检查。
1.严禁加工野生菌类、野生野菜、不明野生动植物。
2.严禁加工河豚、织纹螺、福寿螺等有毒有害水产。
3.严禁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畜禽肉及肉制品。
4.严禁使用无标签、三无、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原料。
5.严禁采购储存散装无溯源白酒、自酿不明散装酒。
6.严禁加工发芽土豆、霉变玉米、变质坚果、过期粮油。
7.严禁违规使用亚硝酸盐、非食用添加剂、工业原料。
8.严禁加工来源不明冷链食品、无检疫合格证明肉类。
一旦出现呕吐、腹泻等疑似食源性疾病情况,立即停止供餐,第一时间上报辖区镇(街道)政府及市场监管部门,妥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