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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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统一执法尺度,增强裁量公正性与可预期性,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fgs@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行政处罚裁量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邮政编码:100088。信封上请注明行政处罚裁量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614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514
  • 附件下载

附件一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二征求意见稿说明.docx

编辑:崔子玉
校对:朱云超
审核:雷    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