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

文章来源: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实施电子计价秤新规定的提醒告诫书

全县各电子计价秤销售、使用单位,广大消费者: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JJF 21842025已于202618日正式实施;《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JJG 12042025)(以下简称“新规”)将于202718日起实施。

新规聚焦电子计价秤生产、维修、检定、使用等全链条存在的痛点问题,重点强化防作弊技术要求,完善了防作弊、产品信息可追溯相关的技术规范、核查措施、测试方法及判定准则。为进一步规范计量市场秩序,确保新规落地见效,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新规适用范围

最大秤量不大于100kg,中准确度级和普通准确度级的电子计价秤。

二、新规核心变化

(一)开壳自锁,授权解锁。电子计价秤外壳开启后将自动触发自锁能,设备无法正常进行称量和计价操作,仅经授权的专业人员可通过高保密动态密码完成解锁,从源头杜绝非法拆机改装作弊行为。

(二)唯一身份,全程追台电子计价秤出厂时须赋予唯一性身份标识,包含生产码、维修码等核心信息。在强制检定和日常监管环节,监管部门将通过制造商提供的官方查验平台,核验现场电子计价秤信息与备案信息的一致性。信息不符的,将被认定为假冒或无证产品,严禁流通使用。

(三)“三码一封”,全链管控。生产码、维修码、检定码及铅封应齐全有效,方可予以检定。通过“三码一封”的协同管理,实现对电子计价秤生产、销售、维修、使用及检定全链条管控。

三、新规对相关市场主体责任要求

(一)电子计价秤销售维修单位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并留存完整的进货台账,确保产品来源合规、信息可追溯;不得销售未取得型式批准证书、不符合新评价大纲技术要求、唯一性身份信息缺失或无效、“三码一封”不完整及铅封破损的电子计价秤不得从事非法改装,严禁对电子计价秤加装作弊装置、调整计量参数或提供相关改装服务及技术指导。

电子计价秤使用单位

严格落实强制检定要求,所有用于贸易算的电子计价秤,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粘贴有效检定标识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使用未经检定、超期未检定、检定不合格,以及报废、明令禁用的电子计价秤。

全面开展在用电子计价秤自查。202618日后新增或更换的电子计价秤,必须符合新规要求;2026年在用原有型号且经检定合格的电子计价秤,可使用至202717日。

202718日起,必须使用符合新规且满足“开壳锁机、授权解锁”“三码一封”“唯一性信息核查”等技术要求的电子计价秤,应积极配合强制检定工作,确保量值准确、使用合规。现有合规网联电子计价秤可使用至203018

(三)集贸市场主办者

按照《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履行计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场内经营户使用的电子计价秤进行统一登记、备案,建立完善的管理台账;组织经营户学习新规内容,督促其按期更换符合标准的电子计价秤,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和计量技术机构开展检定、监管工作;配备经检定合格的公平秤,并放置在显著位置方便消费者复秤;及时处理消费者的计量投诉纠纷。

四、新规电子计价秤鉴别方法

(一)扫码溯源。手机扫描电子计价秤铭牌上的二维码,合规产品,将跳转显示电子计价秤的基本信息及溯源信息。

(二)查看铭牌标识。确认产品铭牌上是否有清晰标注“依据型式评价大纲JJF 2184-2025”的字样。

(三)手机NFC感应验证。使用开启NFC功能的手机贴近电子计的RFID铭牌,合规产品将弹出NFC感应信息。

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请注意查验电子计价秤铅封是否完好,是否粘贴有效检定标识。如对称量结果有异议,可当场使用市场内的公平秤复核,或要求经营者重新称量。若发现经营者使用“鬼秤”、缺斤短两等计量违法行为,请留存购物凭证、称量记录等证据,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投诉举报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全各相关单位须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更换符合新规要求的电子计价秤,确保平稳过渡。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违反新规、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电子计价秤、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