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


灵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

为深入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秩序,进一步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灵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第一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通过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一、餐饮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6年1月5日灵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灵石某外卖餐饮店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现场柜台上摆放1袋姜母鸡超过保质期(生产日期2024年4月26日、保质期12个月)。当事人的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罚款21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当事人利用过期原料制售食品的行为,不仅违反法律法规,更存在极大的食品安全风险,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本案的办理,警示所有网络餐饮经营者,必须强化全过程管控,设置临期食品预警机制,确保不使用、不加工过期食品原料。

二、外卖平台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资质及相关信息进行更新案

2026年3月30日,灵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灵石某外卖平台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按规定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信息进行更新,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通过案件查处,有效压实网络餐饮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平台严格落实入网餐饮店资质审查、信息公示及动态更新义务,堵住线上食品安全监管漏洞。同时,引导同类平台规范经营、诚信运营,切实维护网络餐饮市场秩序,守护群众饮食安全。

供稿:餐饮股  审核:办公室  
来源:灵石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