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普法工作
近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为切实提升药品监管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启东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推进《条例》普法宣传。
一方面,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培训,详细解读《条例》规定的药品网络销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医疗机构制剂管理、风险控制措施等内容,重点通过案例研讨的方式破解假药认定监管难点。另一方面,将参与《条例》征求意见的医药法学专家“请进来”,开展靶向式执法能力培训,进一步把《条例》的深度释义、前沿的监管理念与一线的实战经验注入基层执法队伍,提升监管水平。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主动向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宣传《条例》内容,指导企业及时修订质量管理制度,深度自查经营资质、购销渠道、储存条件、处方管理、追溯体系等方面的合规情况,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整改销号,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采取集中培训与送法上门、“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利用课堂、经营门店、医院药房、社区、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对《条例》进行科普解读,增强宣贯实效,营造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此外,将《条例》内容同步推送卫健委、医保局、数据局等部门,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多部门风险研判、协同配合打下法律基础。
下一步,启东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把《条例》的学习成果融入监督执法全流程,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中检验和巩固学习成效,通过联合执法、交叉检查、靶向检查等方式,推动法规要求转化为执法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