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3起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典型案例


为深入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网络餐饮服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自2026年以来,武穴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经营资质造假、经营场所环境不卫生、食品安全不达标、未履行索证索票制度等违法行为。现对3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开通报,旨在警示全市网络餐饮平台及入网经营者引以为戒,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案例一:武穴市某餐饮店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基本案情
2026年5月11日,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从事网络经营的某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2 名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且现场无法提供豆鼓的进购凭证。
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警示意义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直接关系食品加工环节的生物性污染风险;进货查验是食品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必须遵循的法律规定,其涉及食品原料溯源追责的底线保障。
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组织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抽检中发现,某餐厅自行消毒的餐具圆盘大肠菌群检测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标准要求,属于使用不合格餐具。2026年4月7日,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警示意义
大肠菌群是衡量餐具是否被污染的重要指标,检出该指标直接证明餐具消毒流程失效,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虽然本案处罚是警告,但这是法律给予的改正机会。若再次抽检不合格,商家将面临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责令停产停业,甚至吊销许可证。切勿将“警告”视为无关痛痒。
案例三:武穴市某鸡排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6年3月9日,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鸡排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冰柜中食品原料“空气年糕”、“葱油饼”、“里脊肉”超过保质期。
处理结果
当事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当场销毁上述过期的食品原料,并给予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警示意义
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其安全性无法保证,极易引发食物中毒或产生有害物质。餐饮服务经营者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原料定期清查制度,对冰柜、仓库等储存场所的食品按“先进先出”原则管理,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
上述案例暴露出少数餐饮经营者法治意识较为薄弱,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全市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单位要举一反三,严格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规范经营行为。下一步,武穴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保持零容忍态度,深入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统筹推进线上监测排查与线下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动态清退机制,从严从重处罚,加大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力度,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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