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批网络餐饮集中整治典型案例


天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批网络餐饮集中整治典型案例

为切实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坚守食品安全底线,天祝藏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保持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高压监管态势,常态化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对多次违法违规、安全隐患突出的经营单位,坚持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同时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以“零容忍”态度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首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1:天祝藏族自治县某擀面皮店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6年4月13日,天祝藏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天祝藏族自治县某擀面皮店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采购食品相关产品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该店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2:天祝藏族自治县某餐饮店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2026年4月14日,天祝藏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天祝藏族自治县某餐饮店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时,该餐饮店1名从业人员在操作间加工食品,提供的《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已超出有效期。该店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该餐饮店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3:天祝藏族自治县某餐饮店使用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案

2026年4月21日,天祝藏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天祝藏族自治县某餐饮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操作区使用的一台计量器具(电子计价秤)超过检定周期。该店使用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责令该店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200元的行政处罚。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设施设备检定维护、进货查验记录、规范标识标签等各项制度,坚决杜绝“重经营、轻安全”的侥幸心理,从源头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审核:卫   玲
校对:郑海鹏
编辑:郭成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