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解读】山东电力市场规则2026修订版——辅助服务市场运营


【规则解读】山东电力市场规则2026修订版——辅助服务市场运营

文号:鲁监能市场规〔2026〕27号 分析章节:第十一章 辅助服务市场运营(第11.1.1条至第11.2.16条,第208-218页) 关联附件:附件5 AGC性能指标计算及补偿考核度量办法、附件6 调频容量需求计算方法及预留原则、附件7 边际替代率计算


一、规则概述

《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2026年4月修订版)第十一章”辅助服务市场运营”共分两节:第一节”基本原则”(第11.1.1-11.1.8条),第二节”市场组织实施”(第11.2.1-11.2.16条),合计16条。该章系统规范了山东辅助服务市场的品种范围、交易模式、出清机制、参与主体条件、性能考核及市场干预等核心内容。

章节结构

条款范围
核心内容
第一节 基本原则
11.1.1-11.1.8
品种范围、价格机制、参与主体、参与条件
第二节 市场组织实施
11.2.1-11.2.16
需求发布、申报、预留容量、出清、安全校核、市场干预

核心特征:山东辅助服务市场以调频为核心品种,采用”综合成本排序出清”机制,引入调频机会成本与边际替代率系数,实现调频与现货联合出清,是国内省级市场中较具创新性的设计。


二、基本原则

2.1 辅助服务品种

根据第11.1.1条,山东辅助服务市场品种体系如下:

品种
交易状态
规则依据
定价机制
调频(二次调频)
已开展
本规则第十一章
基于调频里程的单一制价格机制,按效果付费
爬坡辅助服务
已开展
《山东电力爬坡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试行)》
独立规则
备用辅助服务
适时开展
待定
待明确

品种设计特点

  • 调频市场仅开展二次调频(AGC),一次调频属于基本服务范畴
  • 爬坡服务独立于本章规则,按专门规则执行
  • 备用服务预留了市场接口,但尚未启动

2.2 市场模式

2.2.1 价格机制

根据第11.1.2条,调频辅助服务采用基于调频里程的单一制价格机制,按效果付费:

调频费用 = 出清价格 x 调频里程 x 性能系数

即:

这一机制的核心特征是”按效果付费”——实际调频里程越大、性能系数越高,收益越高,而非仅按容量补偿。

2.2.2 市场频率

根据第11.1.5条,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为每天运行的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组织。

2.2.3 联合出清原则

根据第11.1.5条:

  • 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和现货市场联合出清
  • 技术支持系统不具备条件时,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市场暂分步出清

这一”联合出清为主、分步出清为过渡”的设计,体现了山东市场对调频与电能量耦合关系的重视。

2.2.4 平等参与原则

根据第11.1.4条,提供电力辅助服务能力的经营主体平等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但同时明确了差异化规则:

  • 获得容量电费的经营主体:原则上应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申报(强制性)
  • 新型经营主体:按自愿原则参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自愿性)

三、市场组织实施

3.1 调频服务

3.1.1 需求发布

发布内容(第11.2.1条):

发布项
单位
发布时间
分小时调节速率需求值
MW/min
竞价日08:45前
分小时调频容量需求值
MW
竞价日08:45前
其他调频市场要求
竞价日08:45前

调整机制:运行日内,电力调度机构可调整未来一小时至当日24:00的分小时需求值并发布。

需求确定方法(第11.2.2条):

  • 调频速率需求值:根据负荷预测变化率和新能源变化率,结合历史数据计算
  • 调频容量需求值:根据负荷、新能源出力情况确定,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6

附件6调频容量需求公式

参数
含义
说明
regT
周期T内调频容量需求
MW
负荷比例系数
根据负荷波动率动态调整
周期T内全网用电负荷预测最大值
MW
新能源比例系数
根据新能源发电波动率动态调整
周期T内全口径新能源预测最大值
MW

典型取值范围由电力调度机构结合电网运行需求调整,经相关程序确认后实施并向经营主体披露。

3.1.2 市场申报

申报时间:竞价日15:00前(第11.2.4条)

申报内容

  • 调频里程价格(元/MW)
  • 新型经营主体需按日申报是否参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

价格限制(第11.2.5条):

参数
数值
上限
12元/MW
下限
0.1元/MW
最小单位
0.1元/MW

自动审核规则

  • 申报价格超出限制范围的,系统自动识别为无效报价
  • 未报价的发电机组,系统自动设置为缺省报价

缺省报价(第11.2.6条):获得容量补偿的发电机组,首次参与时需在首次申报2个工作日前申报缺省报价参数;当日未申报时采用缺省报价参数参与交易。

3.1.3 交易组织模式

根据第11.2.4条,现阶段采用日前报价、日前预出清、日内分小时出清模式:

环节
时间节点
具体内容
需求发布
竞价日08:45前
发布次日分时调频容量需求值、调节速率需求值
需求更新
竞价日14:30前
可结合实际情况更新调频市场信息
市场申报
竞价日15:00前
经营主体申报次日调频里程价格
日前预出清
竞价日
在日前RUC开机组合基础上预出清,确定调频经营主体
日内分小时出清
运行日
提前1小时(T-1)计算未来4小时(T至T+3)出清结果

出清时序图

竞价日(D-1)                          运行日(D)  |                                    |  |--08:45 需求发布                    |--T-1 日内出清计算  |--14:30 需求更新(可选)              |--T   正式出清结果  |--15:00 申报截止                    |--T+1 ~ T+3 预出清  |--    日前预出清                    |

3.1.4 调频预留容量

根据第11.2.3条,参与调频的经营主体需在可调出力范围内预留固定容量:

核心概念

  • 上调频预留容量/下调频预留容量:为调频预留的出力空间
  • 调频容量 = 可调出力范围 – 上调频预留容量 – 下调频预留容量
  • 可调出力范围应大于调频预留容量

分类型预留参数

资源类型
上调频预留容量
下调频预留容量
预留荷电量/水位
参数取值
直调公用火电等发电类
额定容量的fu%
额定容量的fu%
不适用
fu%=10%(暂定)
独立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储能类
额定功率的fe%
额定功率的fe%
最大荷电量的fsoc%
fe%=10%、fsoc%=5%(暂定)
抽水蓄能机组
额定发电功率的fp%
额定发电功率的fp%
最大可调水位的f水位%
fp%=10%、f水位%=5%(暂定)
其他新型经营主体
参照发电类或储能类
参照发电类或储能类
参照适用类别
参照适用类别

储能类特殊规则

  • 储能同时参与电能量和调频市场时,需在日前可靠性机组组合及发电计划申报的可调功率和荷电范围基础上预留
  • 中标调频的储能荷电状态不满足预留要求时,按照相近的预留荷电量要求修正
  • 抽水蓄能类似,水位不满足时按照相近的预留水位要求修正

3.1.5 出清机制

(1)综合成本排序出清(第11.2.9条)

山东调频市场采用综合成本排序出清,这是区别于简单报价排序的核心创新。

调频辅助服务综合成本

其中:

  • :调频里程计算价格(元/MW)
  • :同类型主体历史小时平均调频里程(MW)
  • :调频机会成本(元)

联合出清前简化: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和现货电能量市场联合出清前,调频辅助服务综合成本仅计算调频里程成本(不含机会成本)。

(2)调频机会成本计算

根据第11.2.9条第(一)款:

参数
含义
单位
t时刻调频机会成本
预期出力与调频预留容量上下限值曲线之间的积分电量
MWh
日前可靠性机组组合及发电计划出清节点电价
元/MWh
主体对应出力的电能量申报价格
元/MWh

含义解读:机会成本衡量的是经营主体因预留调频容量而损失的电能量市场收益——即”本应超出调频容量上下限值的电量”乘以”节点电价与报价之差”。

日内出清处理:调频辅助服务市场日内出清时,调频机会成本与日前出清一致。

(3)调频里程价格调整(第11.2.9条第(二)款)

为体现储能等新型主体与火电机组的调频特性差异,对调频里程报价进行调整:

参数
含义
取值说明
经营主体i计算后调频里程价格
元/MW
经营主体i调频里程报价
元/MW
经营主体i历史综合调频性能指标
前8个中标时段性能参数均值
经营主体i边际替代率系数
火电=1;储能类按附件7计算

关键设计意图

  • 性能越好(越高),调整后价格越低,排序越靠前,越容易中标
  • 边际替代率系数反映储能对火电的替代效率,越高,调整后价格越低

(4)同类型主体历史小时平均调频里程(第11.2.9条第(三)款)

同类型主体分类与历史里程取值:

同类型分类
具体类别
历史里程取值时点
发电机组
30万千瓦及以下、60万千瓦级、100万千瓦级
日前取竞价日12:00前;日内取计算开始时间1小时前
新型经营主体
独立电化学储能、独立飞轮储能、虚拟电厂等
同上

(5)出清流程(第11.2.11条)

Step 1: 按综合成本从低到高排序Step 2: 依次出清,直至满足:        - 中标主体调节速率总和 >= 系统调节速率需求        - 中标主体调频容量总和 >= 系统调频容量需求Step 3: 运行日有开停机过程的发电机组不参与出清Step 4: 若中标主体不满足需求,按"综合成本最小化"原则纳入未中标主体

(6)出清价格(第11.2.12条)

调频市场出清价格为该时段中标经营主体中最高的里程报价(统一出清价格机制)。

(7)中标容量限制(第11.2.10条)

限制项
限制值
单个电厂中标发电机组调频容量之和
不超过系统分时调频容量需求值的20%
单个新型经营主体计入调频容量上限
不超过200MW

3.1.6 调频性能指标

(1)性能参数取值(第11.2.7条)

情形
性能参数取值
正常参与
最近8个中标时段性能参数均值
首次参与
调频性能参数测试的指标值

(2)调频性能测试(第11.2.8条)

项目
要求
申请时间
提前7天向电力调度机构提出
测试时长
8小时(AGC连续投入自动调频控制模式)
测试费用
测试与试验期间,调频里程不支付费用
结果发布
电力调度机构发布正式测试结果,作为初始参数
时长调整
调度机构可根据电网实际运行情况调整测试时长

(3)AGC性能指标计算方法(附件5)

AGC调节性能综合考虑三个因素:

参数
含义
权重
调节速率指标

 = 0.35
调节精度指标

 = 0.40
响应时间指标

 = 0.25

各分项指标计算

**a. 调节速率**:

其中为实际调节速率,为标准调节速率。上限值为1.3,超过1.3按1.3计算;小于0.1取0.1。

标准调节速率取值:

机组类型
标准调节速率
直吹式制粉系统汽包炉
额定有功功率的1.5%
中间储仓式制粉系统
额定有功功率的2%
循环流化床/特殊煤种
额定有功功率的1%
超临界定压运行直流炉
额定有功功率的1.0%
其他类型直流炉
额定有功功率的1.5%
燃气机组
额定有功功率的4%
水力发电机组
额定有功功率的10%

**b. 调节精度**:

调节允许的偏差量为机组额定有功功率的1%。小于0.1取0.1。

**c. 响应时间**:

机组类型
标准响应时间
火电机组
1分钟
水电机组
20秒

小于0.1取0.1。

d. 基准值

取前六个月性能最优煤电机组主机(不含火储联合机组)对应的设计或运行指标值除以2。

e. 综合指标上限上限值暂定为2。

f. 小时/月度平均

(小时均值)(月度均值)  #### 3.1.7 与现货市场联合出清  **(1)调频基值确定**(第11.2.13条)  参与调频的经营主体在现货电能量市场中,以调频容量为优化空间,按照申报价格出清分时发用电曲线,作为调频辅助服务的**基值**。  **含义**:调频机组的出力被分为两部分——基值(在电能量市场中出清的出力)和调频容量(预留的调节空间),调频指令在基值基础上执行。  **(2)联合出清机制**(第11.1.5条、第11.2.9条)  联合出清与分步出清的切换逻辑:  | 出清模式 | 条件 | 机会成本处理 | |———|——|————| | **联合出清** | 技术支持系统具备条件 | 综合成本含调频里程成本+调频机会成本 | | **分步出清** | 技术支持系统不具备条件 | 综合成本仅计算调频里程成本 |  #### 3.1.8 安全校核  **(1)校核条件**(第11.2.14条)  – 运行日调频容量需求、调节速率需求、调频资源分布要求 – 总体及局部电网有功和无功平衡要求 – 电力系统安全约束要求(含约束断面内调频提供者的控制要求)  **(2)不满足校核的处理**:从参与序列中移出后,重新组织出清。  **(3)移出中标序列原则**(第11.2.15条)  | 优先级 | 移出条件 | |——–|———| | 第一优先 | 调频服务综合成本从高到低 | | 第二优先(综合成本一致时) | 调节性能综合指标从小到大 |  **(4)重新出清触发条件**:安全校核移除后出清容量/速率不满足要求,或边界条件(机组组合、检修、安全约束、负荷预测、可再生能源预测等)发生变化。  **(5)实时兜底**:若无法满足日内调频组织时序要求,实时按照”调频服务综合成本最小化”直接调用。  #### 3.1.9 市场干预  根据第11.2.16条,市场干预手段包括:  | 干预手段 | 具体内容 | |———|———| | 直接调用 | 根据电网运行情况直接调用参与调频的经营主体 | | 调整限价 | 制定或调整市场限价 | | 暂停市场 | 暂停交易,处理和解决问题后重新启动 |  **暂停期间结算**:以最近一个同类型交易日相同时段的调频市场出清价格作为结算价格。  ### 3.2 爬坡服务  根据第11.1.3条,爬坡辅助服务交易组织、出清按照《山东电力爬坡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试行)》执行,不纳入本章规则范围。  **与调频市场的定位差异**:  | 维度 | 调频服务 | 爬坡服务 | |——|———|———| | 响应时间尺度 | 秒级-分钟级 | 分钟级-小时级 | | 目标 | 维持系统频率稳定 | 应对负荷/新能源出力变化 | | 交易规则 | 本规则第十一章 | 独立规则文件 | | 与现货耦合 | 联合出清 | 与日内/实时电能量市场联合出清 |  ### 3.3 备用服务  根据第11.1.1条,备用等辅助服务市场交易**适时开展**,目前尚未启动。规则预留了品种扩展空间。  ### 3.4 与现货市场联合出清  **联合出清的核心逻辑**:  “` 日前阶段:   SCUC(可靠性机组组合) -> 确定开机组合   -> 调频预出清(在开机组合基础上)   -> 确定调频中标主体和预留容量   -> SCED(经济调度)重新计算(考虑调频预留约束)  日内阶段:   T-1时刻 -> 计算T~T+3调频出清结果   -> 调频机会成本与日前一致 “`  **联合出清的关键约束**: 1. 调频预留容量约束:各类主体须按规则预留功率/荷电量/水位 2. 安全约束:调频中标结果须通过安全校核 3. 调频基值约束:调频容量为优化空间,电能量出清形成基值  **分步出清过渡方案**:技术支持系统不具备联合出清条件时,调频与现货分步出清,综合成本仅含调频里程成本(不含机会成本),降低了出清复杂度。  ### 3.5 各类主体参与条件  根据第11.1.4条和第11.1.7条,各类主体参与条件如下:  | 主体类型 | 参与原则 | 技术条件 | 特殊要求 | |———|———|———|———| | **直调公用火电** | 应当参与(获容量电费时) | 签订并网调度协议,装设AGC装置,完成调度主站调试 | — | | **独立新型储能** | 自愿参与 | 具备可观、可测、可调、可控能力,调度直控条件 | 实时反馈SOC、上下调频能力信号 | | **抽水蓄能** | 自愿参与 | 同上 | 运行上下限范围内连续可调,实时反馈发电抽水能力信号 | | **虚拟电厂** | 自愿参与 | 同上,以聚合单元为单位参与 | 各聚合单元具备调度直控条件,反馈SOC等信号 |  **共性技术条件**(第11.1.7条): 1. 与电力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 2. 按规程装设AGC装置,完成与调度主站调试 3. 满足性能指标要求,具备直接接收远方控制指令的能力  **新型主体特殊条件**: – 独立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储能类聚合单元:实时反馈荷电状态(SOC)、上下调频能力信号 – 抽水蓄能:机组运行上下限范围内连续可调、实时反馈发电抽水能力信号 – 虚拟电厂:以聚合单元为单位参与,各聚合单元应具备调度机构直接控制的技术条件  —  ## 四、补偿与考核规则  ### 4.1 调频费用结算  **结算公式**(第11.1.2条):

参数
含义
单位
调频市场出清价格(该时段中标主体最高里程报价)
元/MW
经营主体实际调频里程
MW
经营主体综合调频性能系数
无量纲

出清价格确定(第11.2.12条):统一出清价格为该时段中标经营主体中最高的里程报价。

容量不足时的结算(第11.2.11条第二款):调度机构按”综合成本最小化”原则纳入未中标主体时,调频服务费用按照运行日分时出清价格结算。

4.2 调频性能考核

AGC性能指标体系(附件5):

指标
权重
计算方法
限值
调节速率
0.35
实际速率/标准速率
0.1~1.3
调节精度
0.40
偏差量/允许偏差量(负号)
0.1~无上限
响应时间
0.25
标准响应时间/实际响应时间
0.1~无上限
综合指标
加权求和归一化
上限2

性能参数取值规则(第11.2.7条):

  • 常规:最近8个中标时段性能参数均值
  • 首次参与:测试值

调节深度定义:每小时调节量总和

4.3 边际替代率考核(储能类特有)

**边际替代率系数**(附件7):

因储能类经营主体调频特性与常规发电单元不同,引入边际替代率系数以体现竞争差异。

核心参数

参数
含义
取值
储能最大占比系数
60%
最大边际替代系数
2

计算流程

Step 1: 计算储能类经营主体内部排序价格        内部排序价格 = 调频里程报价 / KiStep 2: 计算各储能电站调频容量占系统调频需求比例        调频容量占比 = 储能电站调频容量 / 系统调频容量需求Step 3: 按内部排序价格由低到高,将对应调频容量占比        在边际替代率曲线x轴上累加排序,依次映射到曲线上,        映射点对应的y轴值即为边际替代率系数Fm,i

排序规则细化

  • 内部排序价格相同时,Ki较高的储能电站排序靠前
  • 若两个或多个储能电站内部排序报价相同且Ki也相同,将它们的容量求和在x轴上累加排列,共同确定映射点,作为共同的边际替代率系数

曲线特征:边际替代率系数随储能占比提高而递减——当储能调频容量占比达到=60%时,降为0;当占比为0时,取最大值=2。

政策含义

  • 储能占比低时,较高(最高2),调整后报价低,储能竞争优势明显
  • 储能占比逐渐提高时,递减,抑制储能过度挤占调频市场
  • 这是一种动态市场力防控机制,防止储能凭借性能优势垄断调频市场

五、关键参数汇总表

5.1 价格参数

参数
数值
来源条款
调频里程报价上限
12元/MW
第11.2.5条
调频里程报价下限
0.1元/MW
第11.2.5条
申报价格最小单位
0.1元/MW
第11.2.5条

5.2 预留容量参数

参数
符号
取值
适用对象
来源
火电调频预留容量比例
fu%
10%
直调公用火电
第11.2.3条/附件6
储能调频预留功率比例
fe%
10%
独立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储能类
第11.2.3条/附件6
储能调频预留荷电量比例
fsoc%
5%
独立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储能类
第11.2.3条/附件6
抽蓄调频预留功率比例
fp%
10%
抽水蓄能机组
第11.2.3条/附件6
抽蓄调频预留水位比例
f水位%
5%
抽水蓄能机组
第11.2.3条/附件6

5.3 中标容量限制

限制项
限制值
来源条款
单个电厂调频容量之和上限
系统分时调频容量需求值的20%
第11.2.10条
单个新型经营主体调频容量上限
200MW
第11.2.10条

5.4 性能指标参数

参数
数值
来源
调节速率权重
0.35
附件5
调节精度权重
0.40
附件5
响应时间权重
0.25
附件5
综合指标上限
2
附件5
调节速率上限
1.3
附件5
各分项指标下限
0.1
附件5
调节允许偏差量
额定有功功率的1%
附件5
火电标准响应时间
1分钟
附件5
水电标准响应时间
20秒
附件5
性能参数取值窗口
前8个中标时段均值
第11.2.7条

5.5 边际替代率参数

参数
符号
取值
来源
储能最大占比系数
60%
附件7
最大边际替代系数
2
附件7
火电边际替代率系数
1
第11.2.9条

5.6 市场组织时序参数

环节
时间节点
来源条款
需求发布
竞价日08:45前
第11.2.4条
需求更新
竞价日14:30前
第11.2.4条
申报截止
竞价日15:00前
第11.2.4条
日内出清计算
T-1时刻
第11.2.4条
日内出清范围
T至T+3(4小时)
第11.2.4条
调频测试申请
提前7天
第11.2.8条
调频测试时长
8小时
第11.2.8条
缺省报价申报
首次申报2个工作日前
第11.2.6条

六、与广东辅助服务市场对比

6.1 市场架构对比

维度
山东
广东(南方区域)
市场范围
省级市场
南方区域统一市场(五省区)
组织机构
省级电力调度机构
南网总调统一组织
调频品种
二次调频(AGC)
AGC调频
爬坡品种
有(独立规则)
无独立品种
备用品种
预留(适时开展)
无独立品种

6.2 价格机制对比

维度
山东
广东(南方区域)
定价机制
基于调频里程的单一制
里程补偿+容量补偿双制
调频里程报价上限
12元/MW
有上限(规则规定)
调频里程报价下限
0.1元/MW
有下限
出清价格确定
中标主体最高里程报价
按性能加权出清
容量补偿
无独立容量补偿
有容量补偿(10-30元/MW/日)

关键差异:广东采用”里程+容量”双补偿机制,山东仅采用里程单一制。广东容量补偿为储能提供了更稳定的基础收益。

6.3 出清机制对比

维度
山东
广东(南方区域)
排序依据
调频辅助服务综合成本
调频里程报价x性能加权
机会成本
明确计入综合成本
有考虑但机制不同
边际替代率
有(储能类专用系数Fm)
有类似机制(性能加权出清)
联合出清
与现货联合出清
与电能量市场联合出清
联合出清前
分步出清,综合成本仅含里程成本
有过渡方案

关键差异:山东首创性地将调频机会成本纳入综合成本排序,这是较广东市场更为精细化的出清设计。

6.4 性能指标对比

维度
山东
广东(南方区域)
指标构成
调节速率K1+调节精度K2+响应时间K3
调节速率+调节精度+响应时间
权重
0.35/0.40/0.25
类似三因子乘积
基准值
前6月最优煤电机组指标/2
标准值
综合指标上限
2
通常1.5-2.5
取值窗口
前8个中标时段均值
类似历史均值
储能优势
通过Fm体现
通过K_perf直接放大

关键差异:山东采用加权求和归一化方式计算综合指标,广东采用三因子乘积方式。山东对储能优势通过边际替代率系数Fm间接体现,广东则通过K_perf直接放大。广东的乘积方式对储能优势放大效应更显著。

6.5 新型主体参与对比

维度
山东
广东(南方区域)
储能参与
自愿参与
可参与
SOC要求
预留fsoc%=5%
保持20%-80%区间
虚拟电厂
以聚合单元参与
有规定
抽水蓄能
可参与
可参与
储能容量限制
单主体200MW上限
无明确单主体上限

6.6 对比小结

评价维度
山东优势
广东优势
出清精细化
综合成本含机会成本,更真实
机制相对简单
储能激励
边际替代率动态调节
K_perf乘积放大效应更显著
收益稳定性
仅里程补偿,波动较大
里程+容量双补偿,更稳定
市场力防控
Fm曲线天然防控储能占比
性能加权出清间接防控
联合出清
明确的联合/分步切换机制
有联合出清设计

七、分析与建议

7.1 规则创新点

(1)综合成本出清机制

山东调频市场以”综合成本”(里程成本+机会成本)作为出清排序依据,而非简单的报价排序。这一设计:

  • 真实反映了调频服务的全成本,包括预留容量导致的电能量市场机会损失
  • 激励经营主体合理预留调频容量,避免过度或不足预留
  • 促进了调频资源与电能量资源的优化配置

(2)边际替代率动态调节

系数随储能占比递减的设计,是一种精巧的市场力防控机制:

  • 储能占比低时,高(最高2),储能调整后报价低,鼓励储能参与
  • 储能占比达到=60%时,降为0,储能完全失去价格优势
  • 防止储能凭借性能优势过度挤占调频市场,保障火电等传统调频资源的合理收益
  • 体现了”适度激励、动态平衡”的监管思路

(3)联合/分步出清灵活切换

明确了技术条件具备时联合出清、不具备时分步出清的切换机制,体现了务实推进的思路。分步出清阶段简化计算(不含机会成本),降低了系统复杂度。

(4)多类型主体差异化预留规则

对火电、储能、抽水蓄能、虚拟电厂分别设计预留容量规则,考虑了各类型资源的技术特性差异(功率预留、荷电量预留、水位预留),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扩展性。

7.2 潜在问题与风险

(1)机会成本计算的不确定性

机会成本取决于现货市场价格(节点电价)和机组报价之差,在现货价格波动剧烈时,机会成本可能大幅变化,导致:

  • 调频综合成本排序不稳定
  • 机组在高峰时段因高机会成本可能退出调频市场
  • 调频容量供应在价格高峰时段可能不足

(2)性能参数取值窗口较短

前8个中标时段均值(8小时)作为性能参数,可能存在:

  • 个别时段性能波动对排序影响过大
  • 新进入主体测试值与实际运行值可能存在偏差

(3)储能调频容量上限200MW的限制

对于大型储能项目或储能聚合商,200MW上限可能构成约束,限制了储能调频的规模化发展。

(4)备用服务市场尚未启动

调频和爬坡之外,缺少备用服务市场品种,系统运行的安全保障机制尚不完善。

7.3 对市场主体的建议

(1)火电企业

  1. 优化综合成本申报策略:报价需综合考虑里程成本与机会成本,在高电价时段适当提高里程报价以补偿机会成本
  2. 提升AGC性能:保持在1.0以上,确保排序优势
  3. 关注调频/电能量收益平衡:预留容量导致电能量市场损失需通过调频收益补偿

(2)独立储能电站

  1. 充分利用性能优势:储能通常显著高于火电,调整后报价低,排序优势明显
  2. 关注Fm系数变化:储能占比升高时下降,需动态调整报价策略
  3. 优化SOC管理:预留5%荷电量,确保调频能力同时兼顾电能量收益
  4. 注意200MW容量上限:大型储能项目需评估是否受此约束

(3)虚拟电厂

  1. 加强资源聚合质量:聚合单元的响应速度和精度直接影响
  2. 确保直控通信:各聚合单元必须具备调度直控条件
  3. 差异化定位:发挥灵活聚合优势,在调频与电能量市场间优化配置

(4)抽水蓄能

  1. 协调运行模式:合理协调抽水、发电和调频运行,预留10%功率和5%水位
  2. 水位管理:确保水位满足预留要求,避免修正影响收益

7.4 规则完善建议

  1. 建立容量补偿机制:参照广东经验,在里程补偿基础上增加容量补偿,为调频资源提供更稳定的收益保障

  2. 扩大性能参数取值窗口:建议将”前8个中标时段”扩展为”前24个中标时段”或更长,降低个别时段波动的影响

  3. 细化机会成本计算规则:建议明确机会成本在极端价格情况下的处理机制(如设置上下限或平滑系数),避免机会成本大幅波动导致调频市场供需失衡

  4. 动态调整储能容量上限:200MW上限可根据储能装机增长和市场运行情况动态调整

  5. 尽快启动备用服务市场:完善辅助服务品种体系,增强系统安全保障

  6. 完善联合出清技术支持:尽快实现调频与现货联合出清,充分发挥综合成本排序机制的优势


分析日期:2026-05-09数据来源:《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2026年4月修订版)第十一章文件文号:鲁监能市场规〔2026〕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