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在协助市场监管方面有没有明确的事项清单?
前阵子社区来了个网格员,手里拿着一摞表,问得很实在:街道让配合看商户情况,这到底算不算居委会的固定活儿,居委会在协助市场监管方面有没有明确的事项清单,他就卡在这一步,问题就出在这,边界要清。
他后来慢慢理顺了,国家层面这几年确实一直在推清单化,不是让社区见活就接,像2024年4月印发的《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还有前些年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的文件,都在讲准入制、清单制、动态调整,意思很明确:社区能协助,但不能被当成行政执法主体来用;清单外临时加派,也该有个准入和备案说法,不是口头一压就算,拐回来说,协助市场监管这块,地方上常见写法一般是隐患信息报告、宣传提醒、协助排查、矛盾协调 这些偏协助的事项,真到检查、认定、处置,那还是市场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别混了,协助不等于执法。
对了,他后来还提了一句,北京有些地方公开过类似社区依法协助事项,能看到食品药品这一类协助内容,但全国并没有一张统一到市场监管明细项的总表,各地写法不一样,有的单列市场监管,有的拆成食品药品、价格监督之类,所以你要是碰到这种情况,先看本地有没有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再看街道、民政和相关部门有没有联合口径,思路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