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动态】群众利益无小事 和静县市场监管局担当作为化纠纷


【县市动态】群众利益无小事 和静县市场监管局担当作为化纠纷

近日,和静县市场监管局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高效处置一起消费纠纷,通过现场核查、耐心调解,成功化解双方矛盾,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5月18日,和静县巴润哈尔莫敦镇哈尔乌苏村一村民在水泥制品加工厂,以450元价格购买一节砼涵管,双方口头约定不送货、未签订书面合同。5月19日,村民自行雇车拉运砼涵管,卸货时砼涵管发生断裂,他认为砼涵管无钢筋、存在质量问题,随即拍照并联系加工厂老板要求全额退款。双方因沟通不畅产生争执,协商未果,村民遂前往县综治中心求助。

接到综治中心转办线索后,和静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联合村干部组成调解小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调解工作。执法人员现场核查了加工厂营业执照、砼涵管合格检测报告、原材料供货商资质及进货票据等,确认砼涵管原材料来源可溯、质量合格,排除产品质量问题。

调解过程中,双方就“所购砼涵管是否约定带钢筋”各执一词、争执不下。调解小组先安抚双方情绪,再依据事实厘清责任:因双方均无有效证据证明约定内容,且均存在沟通不细致、确认不到位的问题,建议互谅互让、妥善化解。执法人员耐心释法说理、分别沟通劝导,经过近3小时细致调解,双方均认识到自身过错,主动致歉并达成一致意见。

最终,加工厂老板当场向村民退还350元,这起消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村民连连致谢:“感谢你们把我的小事放在心上,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困难,你们真是党的好干部!”加工厂老板也对调解工作表示认可与歉意。

此次调解,是和静县市场监管局践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生动实践。和静县市场监管局持续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加大纠纷调处力度,不断提升维权效能与服务水平,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营造安全放心、公平诚信的市场消费环境。(通讯员/李春梅)

来源:和静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