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张垣 | 桥东检察 : 花鸟市场里的特殊庭审


法护张垣 | 桥东检察 : 花鸟市场里的特殊庭审

为不断增强辖区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和法治素养,从源头上预防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近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宣化区人民法院,将一起非法狩猎案件的庭审“搬”到了纬一路花鸟鱼虫市场,并同步开展普法活动。庭审现场邀请了市林业和草原局动物保护科、桥东区农业农村局、桥东区公安局环安大队相关人员旁听,并特邀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履职。

庭审中,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围绕被告人使用诱捕笼非法捕获14只国家“三有”保护鸟类(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煤山雀”用于饲养玩赏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扎实证据。就案件定性、证据采信、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明确指出此类行为不仅直接造成野生鸟类个体失去自由,也破坏了区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在花鸟鱼虫市场就地开展《生态环境法典》及动物多样性保护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刚刚审理的真实案例,就群众普遍关心的“捕鸟与饲养宠物的法律界限在哪里?”“发现非法捕鸟行为该怎么办?”等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对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范围、非法狩猎罪的立案标准进行了宣传,同时还介绍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举报渠道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