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开始申报2025年天津市标准化资助项目资金
申报时间:2026年5月13日-2026年6月25日
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范围
积极推动本市标准化发展依法设立的本市单位,并符合《办法》中市级财政安排要求、资助范围、标准及条件等规定的可以提出申请。
(二)时间范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标准化项目。
(三)申报项目类别
1.制修订标准
发布的国际标准及国际标准化组织公布与其合作的国际组织的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区域标准(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
2.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
新承担的国际标准组织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组召集人,新承担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3.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
承担项目建设任务且由国家确认已完成的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
4.中国标准被国外引用
中国标准被国外的技术法规、标准引用或者在正式文件中被列为最佳实践的。
5.举办或主承办国际标准化会议
在本市举办或主承办的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等国际标准化组织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举办的会议。
(四)其它事项
以上项目中已经获得市级资助财政资金专项支持的,不属于本次资助范围。
同一申报单位申请的资助项目类别数量不超过2个。
同一申报单位申请的制修订标准项目类别中,同类标准数量不超过5项。
同一申报单位举办或主承办实质性国际标准化会议的,资助不超过一次。
三、申报材料
(四)其他主要材料
1.制修订标准
(1)标准发布公告及标准正式出版文本(一般仅提供封面和前言),其中行业标准、区域标准需提供备案公告,强制性国家标准前言中没有起草单位的,可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作为佐证材料。标准发布公告、备案公告一般仅提供首页和标准所在页。
注:行业标准的备案在“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https://hbba.sacinfo.org.cn/)查询并下载。区域标准的备案在“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https://dbba.sacinfo.org.cn/)查询并下载。
(2)标准文本中不能证明申报单位资格的,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其中,ISO、IEC标准应出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或公告(只打印首页和标准所在页)。
ITU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出具的证明,包括:申报标准是否为正式国际标准;申报标准是否为上一年度内发布的标准;申报单位在标准制修订中是否发挥牵头作用、标准中文译文或中文提要。
符合《办法》中规定、除上述外的国际组织发布的标准,应提供正式的、等同且包括前款内容的证明。
2.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
(1)新承担国际标准组织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组召集人的批文复印件;
(2)新承担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批文复印件。
3.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
(1)承担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的批文复印件;
(2)该项目建设任务由国家确认已完成的佐证材料。
4.中国标准被国外引用
(1)国外官方材料、官方网站相关信息的证明材料;
(2)以上信息、材料,以一定方式由国家标准委相关部门予以证明确认。
5.举办或主承办国际标准化会议
(1)承办的会议批文复印件;
(2)会议纪要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中附件1材料应提供纸质和电子版;其它材料提供纸质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