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9月30日实施,金融机构需加速整改


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9月30日实施,金融机构需加速整改

▶今日要点 

八部门联合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9月30日正式实施,距生效仅剩约四个月。该办法涵盖贷款产品营销话术禁用、第三方平台引流隔离、算法推荐与直播营销规范等关键要求,商业银行需加快合规整改进度。

▶ 监管动态 

2026年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网信办等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公告〔2026〕第9号),实施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答记者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主要规范要点包括:

1. 营销资质:不得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网络营销服务,第三方平台不得转委托。

2. 内容规范:贷款产品禁用”低门槛””秒到账””低利率”等话术;支付工具与贷款产品须区隔展示。

3. 第三方平台隔离:不得介入合同签订、资金划转、适当性测评、贷款额度测评等环节,不得与金融机构品牌混同。

4. 引流要求:跳转须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不得跳转至其他第三方营销平台。

5. 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形式营销金融产品。

同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贷款投放 进一步支持设备更新的通知》,将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贷款支持范围扩展至14个领域,新增人工智能、电子信息、设施农业等方向,重点支持研发投入较高的民营中小企业。(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 合规提示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是近年来金融营销领域最系统、最严格的监管规范,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体现在三个层面:

第一,渠道层面。现有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合作模式需全面排查——是否涉及转委托、是否介入了核心业务环节、引流是否指向自营平台。凡存在品牌混同或互动咨询行为的,须在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第二,内容层面。贷款产品的线上营销话术需要重新审查,特别是APP页面、H5广告、短视频营销中的用词。”低利率””秒到账”等长期使用的营销话术将被禁止,需调整为准确、通俗的信息披露式表达。

第三,人员层面。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直播、短视频营销金融产品。银行在第三方平台开展的直播营销活动需重新评估合规性,确保营销主体为持牌金融机构本身。

▶ 行动建议

1. 立即启动存量合作排查。梳理全部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合作清单,对照《办法》逐条评估合规差距,重点关注是否涉及转委托、是否介入核心业务环节、是否存在品牌混同等三类高风险情形,制定整改时间表。

2. 升级营销内容审核机制。建立覆盖APP、公众号、短视频、直播等全渠道的营销内容审批流程,将《办法》中列明的禁用话术词语纳入关键词自动拦截系统,确保9月30日前完成存量内容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