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常识(第10期)| 非密计算机严禁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保密常识(第10期)| 非密计算机严禁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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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O MI CHANG SHI

NO.10

本期关键词:

非密计算机

典型案例

01

【张某泄密案】

某单位工作人员张某,依照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需对一段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录音进行剪辑与编辑。由于办公区域的涉密计算机未安装音频编辑软件,无法直接开展工作,张某便将该录音文件刻录到存储介质中,带至互联网办公区的计算机上进行编辑操作。

操作过程中,他虽断开了这台互联网计算机的网线以避免即时联网传输,且在编辑完成后,也删除了计算机本地存储的文件,但该段涉密录音已被所使用的音频编辑软件自动添加至本地素材库。后续当这台计算机重新连接网络时,该软件启动自动同步功能,将本地素材库中的内容同步至软件服务器端,最终导致国家秘密信息泄露。

事件核查清楚后,依据相关规定,张某受到了行政记过的处分。

隐患分析

02

计算机存储、处理过的信息很难彻底清除,例如处理过的文档会在“自动保存”中留有文件信息。日常使用的非涉密计算机即使在断开与互联网的连接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用完及时删除,计算机内也会存在国家秘密信息残留可被专业设备恢复。当该计算机再度连接互联网时,就会存在国家秘密信息泄露的风险。另外,如果该计算机被植入了专门搜集数据信息的“木马”程序,“木马”程序会将计算机中存储、处理过的文件集中打包,隐蔽存储,待再与互联网连接时自动发送出去

防范措施

03

不得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END

来源 | 江苏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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