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暨提升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

师市各有关用人单位,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突出问题,切实提升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按照《关于开展2026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暨提升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6〕8号)要求,师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2026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暨提升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水平专项行动。有关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聚焦用人单位在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平等就业、劳动报酬、劳动时间、休息休假、社保参保等方面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等违法突出问题,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排查化解突出问题,依法查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全面促进用人单位依法合规用工,既为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良好环境,又从源头上预防遏制人社领域各类信访问题发生。
二、行动对象
辖区内适用《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轻工制造业、服务商贸业、农业加工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
三、行动内容
(一)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2026年5月15日—7月31日)
1.严格规范网络招聘。落实《关于规范网络平台招聘类信息发布的通知》(人社厅发〔2025〕60号)要求,加强网络平台招聘服务许可监管,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履行对第三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账号注册、资质核验、证照公示、招聘信息发布等方面的管理责任。依法纠治互联网平台或入驻经营主体以招聘名义非法引流,着力打击以招聘为名诈骗求职者参与电信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人身、财产安全。
2.集中整治“招转培(贷)”欺诈。重点查处以招聘为名诱骗求职者参与付费培训,对涉嫌诈骗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违违法规开展放贷业务的,由金融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对将“招转培(贷)”等违法活动拆解为招聘引流、职业培训、诱导贷款等多个环节的,人社、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管理等部门应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协查协作,开展全链条打击,坚决斩断“招转培”欺诈产业链条。
3.严厉打击虚假招聘。加强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招聘内容真实性、合法性的筛查核实,不得对工作内容、薪酬待遇等招聘信息做夸大、虚假陈述。重点查处以“央国企内推”“保录直签”等名义开展虚假人力资源服务,依法纠治以招聘为名乱收费、滥用“试用期”和“无薪试岗”等违法行为。
4.依法规范劳务派遣。规范用人单位、劳务派遣机构招用工行为,强化行政许可审批监管,纠治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劳动合同等问题。严查克扣、拖欠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社保费等违法乱象。依法纠治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岗位外包、业务外包等各类外包名义实施劳务派遣。
5.依法纠治就业歧视。重点查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包含涉及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加强对就业年龄歧视的防范和治理,纠治违反国家规定在地域、户籍、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条件的行为。规范招聘录用过程中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背景调查行为,加强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着力纠治以劳动权益维护经历为由实施的就业歧视行为。
(二)提升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水平专项行动(2026年5月15日—9月15日)
1.纠治制定执行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方面的问题。重点纠治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不完善,特别是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等问题。
2.纠治落实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重点纠治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条款不齐全、内容不规范、执行不严格,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等问题。
3.纠治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方面的问题。重点纠治用人单位未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劳动者工资,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违法违规问题。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按照《兵团2026年治理欠薪工作要点》《开展政府、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治理工作方案》执行,本次专项行动不再另行安排部署。
4.纠治落实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方面的问题。重点纠治用人单位安排超时加班,安排加班未依法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未落实职工休息休假制度;未支付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违规实行特殊工时制等违法违规问题。
5.纠治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方面的问题。重点纠治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等违法违规问题。
6.纠治落实女职工、未成年人、残疾人劳动保护规定方面的问题。重点纠治非法使用未成年工,以及在妇女、残疾人就业歧视、禁忌从业、强迫劳动等方面违法违规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要牢固树立合法用工、诚信经营理念,切实履行劳动用工主体责任。对照专项行动整治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排查虚假招聘、违规派遣、欠薪欠保、不签劳动合同、侵害休息休假权益等问题。建立自查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杜绝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发生。
(二)积极配合检查。各单位要主动配合人社、网信、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管理、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开展的联合执法检查,如实提供用工台账、劳动合同、社保记录、派遣协议等材料,不得隐瞒、拒报或阻碍检查。严格遵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用人单位要规范工资支付、社保缴纳、休息休假管理,对工资偏低的可启动集体协商;劳务派遣单位要规范派遣流程,不得克扣工资、违规收费。建立健全长效合规机制,提升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
(三)加强普法学习。各单位要主动组织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开展内部普法宣传,营造守法用法良好氛围。按时报送自查报告、整改情况等材料。对未落实要求、拒不整改或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处罚,纳入信用监管,情节严重者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对发布虚假招聘、非法活动、泄露个人信息等行为依法严肃处置。各部门将强化信息共享与联动执法,形成系统治理格局。
欢迎社会各界对师市人力资源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993-2091287 0993-2024020
投诉举报邮箱:279484142@qq.com。
特此通知。
师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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