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文!首次将数据、算法等纳入商业秘密保护


市场监管总局发文!首次将数据、算法等纳入商业秘密保护

2026年6月1日(即今日)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商业秘密保护规定》正式施行。《规定》填补了我国商业秘密行政保护细化规则的空白,为数字经济时代下企业核心资产的保护与合规经营提供了精准的行动指引。

一、 首次明确“数据”与“算法”的商业秘密属性。随着数字经济的深度发展,数据、算法、计算机程序、代码等数字资产已成为企业最为核心的商业秘密,但也面临着电子侵入、远程爬取等新型侵权行为的威胁。

《规定》第五条明确指出,与技术有关的结构、原料、配方、材料、样品、样式、工艺、方法、数据、算法、计算机程序、代码等信息,属于商业秘密中的“技术信息”,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创意、管理、销售、财务、计划、样本、客户信息、数据等信息,属于“经营信息”。从部门规章层面明确了数字资产受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地位,为企业应对数字时代的侵权行为提供了更有力的维权依据。

二、 细化现代办公场景下的“合理保密措施”。在过去,如何界定权利人是否采取了“合理保密措施”常常是商业秘密案件中的争议焦点。针对远程办公、跨境协作和分布式工作等现代工作场景,《规定》明确指出了合理的技术保密措施,即对涉密信息的接触、访问、存储和复制设置严格的权限分级;在跨境或多方协作时,对涉密或敏感数据进行脱敏处理,防止机密直接泄露;对接触、获取和传输商业秘密的计算机和网络设备等,采取全过程的操作日志记录,确保过程可溯。这一细化不仅为企业指明了具体的合规方向,也便于企业在面临侵权纠纷时证明自身已履行了法定的保密义务。

三、 构建更为系统化的行政保护体系。《规定》不仅明确了“不正当手段”在数字化情形下的具体表现,还细化了案件管辖、立案标准、权利人和涉嫌侵犯人的证明责任等程序,使执法办案更具可操作性。鼓励经营者建立现代化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体系,支持通过认证、存证等创新技术手段强化保护;同时鼓励行业组织通过制定行业规范和合规指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四、 企业合规应对建议。随着新规的正式施行,建议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做好以下几点。及时盘点内部资产,明确哪些核心数据、算法、程序代码属于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并予以分类分级。对远程办公和外部协作链条进行技术升级,确保“权限、脱敏、留痕”等手段切实应用到日常业务中。不仅要对内部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在涉及跨境协作、外部供应商及客户合作时,也需在合同中订立明确的保密条款和违约责任。《规定》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在商业秘密保护领域向数字时代迈出了关键一步,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企业创新成果和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文/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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