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法查处百货市场公司偷税案件


北京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法查处百货市场公司偷税案件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依法查处北京众想鑫隆百货市场有限公司偷税案件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托税收大数据及相关涉税线索,依法查处了北京众想鑫隆百货市场有限公司隐匿收入偷税案件。

经查,该公司通过公司员工个人账户收取商户租金,隐匿收入并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390.28万元。202512月,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公司依法作出追缴税费款、处罚款共计582.82万元,并加收税款滞纳金的处理处罚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个人账户收款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规定的偷税行为,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税务部门将依法依规持续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严厉打击各种偷逃税行为,维护税法权威和公平正义的税收环境,引导各类经营主体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私户走账隐匿收入铁证面前难逃法网

——揭秘北京众想鑫隆百货市场有限公司偷税案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托税收大数据及相关涉税线索,依法查处了北京众想鑫隆百货市场有限公司隐匿销售收入偷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通过公司员工个人账户收取商户租金,隐匿收入并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390.28万元。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公司依法作出追缴税费款、处罚款共计582.82万元,并加收税款滞纳金的处理处罚决定。

涉税线索引关注私户收款现端倪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收到涉税线索,反映北京众想鑫隆百货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想鑫隆百货存在部分租赁收入使用个人账户收款不缴少缴税款,从而达到偷税的目的。对此疑点线索,检查人员比对了众想鑫隆百货申报数据、财务资料、银行流水等,发现该公司申报的销售数据和账面核算看似规范。但面对检查人员的询问,企业多次以会计生病,没有钥匙无法打开文件柜”“租赁合同丢失等理由搪塞,拒绝提供完整的合同资料。这更加深了检查人员的怀疑。

外围突破获铁证心存侥幸终落空

检查组通过调取线索中反映的个人账户信息,对相关内容进行核实,并对账户内的资金情况进行逐笔核对。通过联系个人账户的开户人徐某,检查组确定该账户是众想鑫隆百货用员工徐某的身份证开立并使用,徐某本人对开户的目的及账户资金情况并不知情。同时,检查组对众想鑫隆百货的合同保管员进行普法教育,详细讲解有关政策规定及法律后果。最终,保管员交出了全部的租赁合同。

偷逃税款终处理补税认罚敲警钟

最终,检查人员核实确认,合同内容和线索反映的内容完全吻合,资金流向也能一一对应,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企业也意识到无法再掩盖真相,最终如实供述了通过公司员工个人账户收取商户租金,隐匿收入并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对该公司依法作出追缴税费款、处罚款共计582.82万元,并加收税款滞纳金的处理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