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培训邀请|《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解读及对基金行业影响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解读
及对基金行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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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2026年4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施行。
这是专门针对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制定的系统性规范文件,标志着我国金融产品互联网营销从“分业分散监管”正式迈入“统一规则、协同治理”的新阶段。
直播大纲
· 何为金融机构?何为金融产品?何为自营平台?
· 网络营销范围是否大于基金销售范围?是否包含软文?
· 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是否有准入要求?
· 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跳转有何限制?
· 私募产品及场外衍生品的网络营销有哪些“禁区”?
· 哪些诱导性词汇和业绩展示方式被明确禁止?
· 如何监督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使用经审核的营销内容?
· 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营销服务有哪些新限制?
· 直播与短视频营销中,账号主体与人员资质有何硬性要求?
· 第三方平台介入销售环节的“红线”在哪里?
· 如何区分“投资者教育”与变相网络营销?
· 金融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等如何分工监管?
· 公募基金管理人应如何开展存量内容清理与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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