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行为》第四部分 交换学或市场社会的经济学 第十七章 间接交换 第十五节 两地之间货币的交换率(一)
且让我们先假设,只有一种货币。那么,对货币在各地方的购买力有效的陈述,就是对商品在各地方的价格有效的那些陈述。棉花在英国利物浦的最后价格,和棉花在德州休斯敦的最后价格,两者的差距,不可能高于两地之间的运输成本。一旦棉花在利物浦的价格升到某一较高的水平,商人就会把棉花运到利物浦,于是引起利物浦的棉花向最后价格回跌的趋势。同理,一张在荷兰阿姆斯特丹支付一定荷兰盾金额的汇票,在美国纽约的溢价,不可能高于重铸钱币、输送、保险,以及所有这些操作所需期间的利息等等合计的成本。一旦该溢价上升到这一水平之上——这一水平称为黄金输出点——将黄金从纽约输送到阿姆斯特丹,便比较划算。黄金的输送,迫使荷兰盾在纽约的溢价低于黄金输出点。商品在两地间的交换率结构和货币在两地间的交换率结构,之所以有一点差异,只因为商品通常只往一个方向移动,亦即,从生产过多的地方移向消费过多的地方。棉花被商人从休斯敦输送至利物浦,而不是从利物浦输送至休斯敦。它在休斯敦的价格比在利物浦的价格低了运输成本。但是,货币有时候往某个方向输送,有时候往另一个方向输送。
有些人误以为,两地之间的货币交换率波动和货币输送,取决于收支平衡表里非货币项目的组成结构;他们误以为货币有一不同于商品的特殊地位。他们不明白,就两地间的交换率而言,货币和商品之间没什么不同。如果休斯敦和利物浦之间有可能进行棉花贸易,则这两个地方的棉花价格差异,便不可能超过棉花输送所需的总成本。棉花在什么情况下会从美国南部各州输送至利物浦,也正是黄金从像南非这种产金国输送至欧洲的情况。
且让我们不理会产金国的情形;让我们假设,在金本位制的基础上,彼此交易的人们和企业不想改变他们的现金握存大小。从他们的买与卖,产生了一些债权和债务,需要进行两地之间的支付。但是,根据我们的假设,这两地之间的支付金额是相等的。A地居民须支付给B地居民的金额,等于B地居民须支付给A地居民的金额。因此,可能有办法省下从A地到B地,和从B地到A地的黄金输送成本。债权和债务,能以某种两地之间的冲销结算制度进行清偿。是否透过某一两地之间的冲销结算组织,或透过某一特殊的外汇交换市场的冲销买卖,执行这种冲销结算任务,只是一个技术性的问题。无论如何,A地(或B地)居民,为了偿付在B地(或在A地)的债务,所需支付的外汇价格,维持在黄金输送成本所决定的上下范围内。外汇价格不可能上升至平价加上黄金输送成本(黄金输出点)以上,也不可能下跌至平价减去黄金输送成本(黄金输入点)以下。
有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形——所有其它的假设保持不变——A地该支付给B地的金额和B地该支付给A地的金额之间,有一暂时的差额。那么,若要避免两地之间的黄金输送,就只能插入一个信用交易。如果今天必须从A地汇款到B地的进口商,在外汇市场上,只能买到九十天后到期由B地居民兑付的汇票;那么,他能省下输送黄金的成本,如果他能在B地获得所需金额的贷款为期九十天。外汇交易商将会采取这种临时应急的办法,如果B地贷款的成本没比A地贷款的成本高出黄金输送成本的两倍。如果黄金输送成本为0.15%,他们愿意为三个月期的B地贷款支付的利率,将高于没有这种两地之间暂时支付需求时,A和B两地间的信用交易按以成交的那个短期贷款利率,最多达到年利率1%的程度。
前述那些事实,我们可以同意人们以下面这样的说法来表达:A地和B地之间每天的收支平衡状况,在黄金输出点和黄金输入点所定下的范围内,决定外汇交换率被固定在哪一点。但是,人们决不可忘记必须加上:只有在A地和B地的居民不想改变他们的现金握存大小时,事情才会这样发生。只因为人们不想改变他们的现金握存,所以才可能完全避免黄金的输送,也才可能把外汇交换率(或汇率)维持在两个输金点所定下的范围内。如果A地的居民想减少现金握存,而B地的居民想增加现金握存,那么,黄金必定会从A地输送至B地,而在A地电汇到B地的汇率也必定上升到黄金输出点。这时,黄金从A地送往B地的情形,就如同棉花经常从美国送往欧洲那样。电汇到B地的汇率之所以上升达到黄金输出点,是因为A地的居民正在卖黄金给B地的居民,不是因为A地居民的收支平衡表出现逆差。
以上所有陈述,对于任何两地之间的任何汇款交易,都是同样有效的。有关城市是否同属一个主权国,或者分属不同的主权国,是无关紧要的。然而,政府的干预使得情况大为改变;各国政府成立了一些机构,让国内的居民能够按平价进行国内的异地汇款。在国内异地输送货币所涉及的成本,或者由国库承担或者由中央银行承担,也可能由政府设立的另类银行承担,譬如在许多欧洲国家,由邮政储蓄银行承担。于是,再也没有任何国内异地汇兑的市场。民众申购国内异地支付的汇票时被索取的费用,不会高于申购本地支付的汇票时被索取的费用;或者,即使费用稍有不同,这费率差额也和国内异地间的货币移动方向变化没有任何关系。正是这样的政府干预,使国内汇兑与国外汇兑变得泾渭分明。国内汇兑按平价交易,而国外汇兑的汇率则在两个输金点所定下的范围内波动。
如果人们使用一种以上的货币作为交换媒介,币别之间的交换率取决于它们的购买力。以不同币别表示的各种商品最后价格,彼此成比例关系;或者说,以不同币别表示的商品最后价格结构比例不变。各种货币之间的最后交换率,反映它们相对于各种商品的购买力。只要出现任何比例差异,便存在有利可图的买卖机会,渴望利用这种机会赚钱的商人便会努力追逐、促使这种差异再度倾向消失。外汇的购买力平价理论,只是把一般关于价格决定的定理,应用到多种货币同时并存的特殊场合。
各种货币是否并存于同一国家,或者不同国家使用不同货币,是个无关紧要的问题。无论如何,它们彼此的交换率趋向某一最后状态;在那状态下,不管人们用哪一种货币买卖商品,都不再有什么区别。当出现需要异地输送货币的情况时,这些输送成本必须被加上或减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