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聊城市旅游市场典型案例(2026年第二批)


【普法宣传】聊城市旅游市场典型案例(2026年第二批)

聊城市旅游市场典型案例

(2026年第二批)

“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县文化和旅游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依规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现公布两起旅游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案例一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案

       高唐县文化和旅游局开展旅游市场乱象排查过程中发现,一辆大巴车上有人正在集合旅游者上车,现场负责人李某无法出示导游证等相关材料。李某的行为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2026年5月,高唐县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李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擅自委托他人代为提供导游服务 

       高唐县文化和旅游局开展旅游市场乱象排查过程中发现,一辆大巴车上有人正在集合旅游者上车,现场负责人李某无法出示导游证等相关材料,调查时发现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人员是齐某,当事人在未告知旅行社的情况下联系李某代替其提供导游服务。齐某的行为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2026年5月,高唐县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上述案例,暴露出部分旅游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执业行为失范等问题。希望通过以案释法,警示广大旅游从业人员引以为戒,严守法律底线,共同维护公平、有序、安全的旅游市场环境。
转自:聊城文明执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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