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旅游行业虚假宣传商业贿赂违法线索的公告

为持续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旅游景区景点、酒店民宿、旅游商品经营主体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净化旅游消费环境,切实保障广大游客合法权益,现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类违法行为
1.旅游景区景点虚构资质等级、配套设施、游玩项目、专属通道、独家体验等内容;通过网络平台、短视频、直播等方式刷评炒信、编造虚假游客体验、虚构好评,误导、诱导游客购票消费。
2.酒店、民宿夸大星级档次,过度美化客房环境、公共设施,线上展示图片、宣传内容与实际经营状况严重不符,误导消费者入住。
3.旅游商品经营店对土特产、珠宝玉石、文创产品等商品虚构产地来源,虚假标注“纯天然”“老字号”“官方推荐”等字样,夸大产品品质与功效,欺骗、误导消费者。
(二)商业贿赂类违法行为
旅游景区商户、旅游购物店、酒店民宿等经营主体,为获取客源、抢占市场份额,在账外暗中向旅行社、带团导游、出租车及网约车司机、文旅探店博主等人员支付回扣、人头费、带客提成、好处费,以此换取引流带客、指定消费购物、定点推荐住宿等不正当交易,破坏旅游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二、线索举报渠道
欢迎社会各界群众、广大游客积极提供有效违法线索,可通过以下任意渠道举报:
1. 电话举报:拨打全国统一投诉举报电话 12315 提交线索及相关证据。
2.线上平台举报:通过全国12315平台官网、微信、支付宝12315小程序,实名或匿名上传举报线索、佐证材料。
3.邮箱举报:将线索详情及证据材料发送至乌海市市场监管局邮箱:jgjdjcj@163.com。
4.现场及信函举报:前往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提交举报材料,或通过信函邮寄方式报送相关线索。
三、有关事项说明
1.举报线索需真实详实,明确列明涉事经营主体名称、经营地址、网络账号、违法事实、发生时间等关键信息,并可同步附交宣传页面、交易票据、聊天记录、现场照片、视频截图、直播录屏等佐证材料。
2.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恶意虚假举报,对涉嫌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对核查属实的违法线索,依法从严查处涉事经营主体。
4.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线索征集长期有效。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