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务川自治县外卖骑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公告


务川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务川自治县外卖骑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外卖骑手食品安全监督作用,鼓励骑手参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及时发现并举报违法行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务川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务川自治县外卖骑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提供网络餐饮违法行为线索的外卖骑手给予奖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凡在务川自治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餐饮配送服务的骑手,在取餐、送餐过程中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或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并向务川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的,适用本办法。

二、举报途径

骑手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1.电话举报:拨打12315或0851-25621966;

2.现场或信函举报:务川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务川自治县丹砂街道行政中心旁市场监管局大楼A座),信函请注明“网络餐饮举报”。

三、重点举报的违法行为

举报以下行为之一,经查证属予以奖励:

1.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超范围经营或使用伪造、变造许可证;

2.幽灵外卖”(实际经营地址与平台备案不一致或无实体门店);

3.使用过期、腐败、霉变生虫的原料,或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4.经营感官性状异常(腐败、异味、异物等)的食品;

5.食品中污染物(如重金属、农残等)超标;

6.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或经营环境脏乱、加工操作严重不规范;

7.平台未履行资质审查义务或未按要求公示信息;

8.平台虚假宣传、信息不实;

9.其他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社会影响的行为。

四、举报要求

1.提倡实名举报,应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明及准确联系方式;匿名举报但有奖励诉求的,应事先与务川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约定身份代码及奖金领取方式。

2.举报材料应清晰载明被举报对象名称、地址,违法事实、时间,并尽可能提供照片、视频、订单截图、配送记录等证据。

五、奖励标准

根据线索完整性、证据充分性及与事实符合程度,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线索:详细事实+完整证据,内容完全相符,涉及较大及以上违法行为,奖励100元;

二级线索:较具体事实+直接证据,内容完全相符,奖励80元;

三级线索:基本事实+部分证据,内容基本相符,奖励50元。

同一事项按最高等级奖励,不重复计发。

六、不予奖励的情形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或其他依法有监督报告义务人员举报的;

2.违法主体自身举报(其内部举报人除外);

3.同一事项已从其他渠道获得奖励;

4.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线索或捏造事实虚假举报;

5.举报事项已被公开披露且无新线索;

6.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形。

七、奖励程序

1.务川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核查属实15个工作日内告知符合条件者,并制发奖励通知

2.举报人应在接到奖励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领取奖金,逾期视为放弃。

八、监督管理

1.务川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奖励情况严格保密,泄露将依法追责。

2.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诬告、骗取奖励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九、解释及施行日期

本办法由务川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2026年4月17日)起试行,试行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务川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4日

终审:祝   庆

二审:马嘉云   李   涛

一审:申   松

编辑:食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