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白嫖拉布布 IP 红利?奈雪营销翻车!32 万赔偿金直接打水漂

2025年9月,奈雪搞了一波”米布布”主题营销。多款茶饮改名叫”米布布”,宣传图直接上了LABUBU的美术形象,slogan打得飞起。
“喝米布布抽LABUBU””布布们集合!免费喝布布,抽LABUBU!”
结果侵权,赔了32万。32万不多,但对奈雪的茶来说,这笔钱比任何财报数字都疼——不是因为金额,是因为朝阳法院的判决书把那套”大字引流、小字免责”的营销潜规则,当众撕开了。

事情不复杂,但每一个细节都在规则边缘行走。
“喝米布布抽LABUBU”——奈雪这32万,买的是一堂IP时代的”大字引流、小字甩锅”破产课。

这么做流量肯定来了。LABUBU什么量级?全球顶流潮玩IP,九颗尖牙、直立尖耳,泡泡玛特花了近十年把它养成一个估值数十亿的文化符号。奈雪拿过来当活动门面,又不花钱又不谈授权,用”自行采买的盲盒当赠品”+”底角小字写’与泡泡玛特无官方合作’”
本质上就是用别人的品牌光环照亮自己的客流,然后指望一行6号字替你免责。泡泡玛特不傻,发函不成,直接诉至朝阳法院。
法院判决最解气的一句话“大字宣传、小字免责”不能成为免责的”护身符”。

判决书的逻辑非常干净:你引流的核心文案——”LABUBU””米布布””布布”——全都大字号、居中、视觉焦点;而你的”与泡泡玛特无官方合作”声明,塞在图文底角,字号小到近乎隐形。
消费者基于大字图文产生的认知是”奈雪×LABUBU联名”,不是”奈雪买了几个盲盒当赠品”。
这个混淆可能性,就是不正当竞争的命门。
30万经济损失 + 2万维权开支,合计32万。双方都没上诉,判决已生效。
但别只把奈雪当反派——这事最有价值的那面,是泡泡玛特证明了自己的IP不是”随便谁都能蹭”的公共资源。

很多人潜意识里还停留在”潮玩不就是塑料娃娃吗,用一下怎么了”的阶段。
这判决相当于司法层面盖了个章:
LABUBU不是公共素材,是受保护的商业标识和文化资产。
它的价值不在塑料,在十年积累的认知独占性——而这个独占性,必须靠一次一次精准维权来焊死。
泡泡玛特这波做得最对的地方在于,没把事闹成网红审判,走的是正经不正当竞争路径,咬的是”混淆误认”这个核心,不是情绪化喊”抄袭”。
32万的标的也不贪,但判决书里的表述足够成为行业判例级参照。这对所有做原创IP的品牌来说,是一条极其重要的护城河确权。
反过来讲,奈雪作为”新茶饮第一股”、1531家直营店的体量,在IP合规这道基础题上栽跟头,才最该让全行业冒冷汗。
你的法务流程到底审的是什么?审的是”有没有小字兜底”,还是审的是”消费者第一眼感受到的是什么”?
蹭IP热度这件事,茶饮圈几乎人人干过,只不过多数人没用到LABUBU这个级别、没大到被起诉。奈雪这32万,说穿了是为全行业的”大字引流美学”交的学费——字可以大,但产权不能模糊。
下次想联名,去找人家谈。别拿盲盒当赠品、拿别人的尖牙当你的引流器,然后指望底角一行小字替你挡官司。
那行小字,救不了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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