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夏季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提示


各餐饮服务单位:
当前夏季高温高湿,食源性疾病易发多发,叠加旅游升温、各类集体聚餐、重大活动增多,食品安全风险陡增。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现就经营管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全体从业人员要高度重视夏季食品安全风险,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内部自查,及时整改各类问题,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二、严管采购贮存,杜绝问题食材。严格执行进货查验与索证索票要求,所有食材均从正规渠道采购。坚决不采购、不使用来源不明、过期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严禁加工制作野生蘑菇、鲜黄花菜、河鲀、织纹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食品原料按类别分区存放,规范使用冷藏、冷冻设备,严控贮存温度,防止食材腐败变质。外卖餐盒、包装袋等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用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规范加工制作,严防交叉污染。严格遵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开展食品加工,生熟食品所用工具、容器分区专用,严防交叉污染。所有食品做到烧熟煮透。针对冷荤凉菜、生食海产品、自制饮品等高风险品类,严格管控制作流程与存放条件,常温存放时长不得超过2小时,需冷藏或保温的按标准管控温度。外卖打包区域保持干净整洁,规范操作流程,避免餐品在打包环节受到二次污染。
四、抓实清洗消杀,优化经营环境。餐用具做到一客一清洗、一客一消毒,消毒完毕后存入专用保洁设施。持续保持后厨、就餐区、库房等区域环境卫生,及时清运餐厨垃圾,配齐“三防”设施,扎实做好防蝇、防虫、防鼠工作。
五、强化人员管理,严守健康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日落实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凡出现发热、腹泻、咽喉不适、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食品安全症状人员,须立即调离食品操作岗位,待身体痊愈后方可返岗。在岗人员规范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口罩,不佩戴外露饰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六、规范集体供餐,杜绝超负荷经营。承接旅游团餐、婚宴、自助餐、大型活动供餐等集体聚餐业务,要结合自身加工、贮存、配送能力合理接单,严禁超能力、超负荷经营。科学搭配餐食,严控高风险品类供应。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每样食品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在专用冷藏设备内留存48小时以上,清晰标注餐次、时间、责任人等信息。
七、恪守经营底线,依法合规运营。坚决杜绝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不违规使用非食品原料及各类添加剂。承担重大活动供餐任务的单位,主动配合驻点监管、快速检测等工作。各类临时餐饮摊点按规定完成备案登记,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入网餐饮单位线上登记信息须与线下实际经营地址、经营项目保持一致,严禁超范围经营。外卖餐品统一使用一次性食安封签,保障配送过程餐品安全。
八、完善应急处置,主动接受监督。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应急处置、信息上报流程。在经营场所及线上订餐平台醒目位置,公示相关资质证件、从业人员健康信息以及12315投诉举报电话。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日常检查,主动接受消费者与社会各界监督,携手共建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
请各餐饮服务单位(含入网餐饮单位)认真对照本提示内容,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切实消除夏季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
来源: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