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6年第2期)
和田市绿丰干鲜果品店销售的精品桂圆(龙眼),经营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天山西路6号北慕瓜果市场B1区内11号,二氧化硫(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3.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附件3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是一种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具有护色、防腐、漂白和抗氧化等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中规定,龙眼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05g/kg。龙眼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农户为保鲜,从而超量使用;也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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