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养老服务条例7月施行:四大市场信号与全国立法全景


重庆养老服务条例7月施行:四大市场信号与全国立法全景

核心摘要:重庆出台养老服务条例,释放四大市场信号
2026年5月27日,重庆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截至2025年底,重庆60岁以上老年人总数达835.06万人,老龄化率26.20%,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是西部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城市之一。条例共十章七十一条,围绕养老服务全链条各环节作出系统规范,其中以下四个市场信号值得企业重点关注。
四大市场信号
明确市场主体地位,打破准入壁垒
条例明确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和提供养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养老机构,打造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养老服务企业。第三条规定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尽责,坚持统筹发展、保障基本、市场运作、普惠多样”的基本原则,为市场化养老服务提供明确法理依据。
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化,创造稳定采购入口
条例第二十九条明确要求民政部门会同其他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家庭成员提供照护技能培训、短期替代照护、养老信息对接、心理危机干预等帮助。这意味着重庆将形成制度化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机制,为具备服务能力的市场主体创造长期、稳定的采购来源。
公建民营模式法定化,社会力量可参与机构运营
条例支持养老机构向社区和居家延伸服务,推动形成“机构带社区、社区连居家”的服务模式。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完全市场型养老机构,为公建民营模式提供了法理基础。
多方位降本增效,降低市场参与成本
条例明确养老服务机构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以及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等优惠政策;用水、用电、用气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营利性养老机构用地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上述条款显著降低了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的经济门槛和运营成本。
条例构建了“政府保基本、市场供多样、社会广参与、家庭尽责任”的养老服务新格局,将政府与市场的角色边界写入法律,为社会化养老服务的规范化、市场化发展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引。
全国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全景梳理
图1:养老服务立法进度全景图
图2:养老服务条例出台趋势图
从立法趋势看,养老服务地方立法的密集期集中在2020—2023年(广东、山东、甘肃、天津、河北、贵州、内蒙古、江西、河南、江苏、安徽、福建、山西、广西、海南等均在此期间出台),2025—2026年是第二轮立法高峰(吉林、湖北、北京、重庆先后出台)。
已出台省份统计
截至2026年6月,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已出台养老服务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或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省份共24个。按施行时间先后排序如下:
  1. 宁夏(2017年1月1日施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2. 广东(2019年1月1日施行《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
  3. 山东(2020年5月1日施行《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
  4. 甘肃(2020年7月1日施行《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
  5. 天津(2021年1月1日施行修订版《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6. 浙江(2015年1月25日通过、2021年9月29日修正《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7. 上海(2021年3月20日施行《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
  8. 河北(2021年7月1日施行《河北省养老服务条例》)
  9. 贵州(2021年10月1日施行《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
  10. 内蒙古(2022年1月1日施行《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
  11. 江西(2022年1月1日施行《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
  12. 河南(2022年10月1日施行《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
  13. 江苏(2022年12月1日施行修订版《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
  14. 安徽(2022年12月1日施行《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
  15. 陕西(2023年1月1日施行《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
  16. 福建(2023年1月1日施行《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
  17. 山西(2023年1月1日施行《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18. 广西(2023年1月1日施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
  19. 海南(2023年7月1日施行《海南省养老服务条例》)
  20. 黑龙江(2024年7月1日施行《黑龙江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
  21. 吉林(2025年10月1日施行《吉林省养老服务条例》)
  22. 湖北(2026年3月1日施行《湖北省养老服务条例》)
  23. 北京(2026年7月1日施行《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
  24. 重庆(2026年7月1日施行《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
未出台省份及进度统计
目前尚未正式颁布省级综合性《养老服务条例》的省份共7个,具体进展如下:
  • 四川:2026年5月25日,《四川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已正式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一审,尚在审议阶段。
  • 辽宁:2026年3月31日,《辽宁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立法工作持续推进。
  • 新疆:2024年,自治区政协委员已提交《关于制定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的议案》,建议加快出台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相关工作正在推进。
  • 云南:省级层面已将《云南省养老服务条例》纳入立法规划项目,2022年已提交立项建议书。
  • 青海:已颁布《青海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尚未出台单独的养老服务综合性条例。
  • 湖南:已颁布《湖南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若干规定》等专项法规,未出台综合性养老服务条例。
  • 西藏:目前已出台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配套政策,尚未正式启动省级养老服务条例立法。
信息来源说明
各省施行时间依据网上公开资料整理,更新至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