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移通听讲座|复旦大学葛伟军教授:艺术市场的法律逻辑


在移通听讲座|复旦大学葛伟军教授:艺术市场的法律逻辑

关注我们

2026年6月4日,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葛伟军教授走进重庆移通学院“文化移通”,以《艺术法与市场规则》为题结束本学期名师课堂《商事与文化法治前沿》课程,用真实案例串联起艺术品收藏、艺术家权利、博物馆治理与艺术品金融四大主题。

天价拍卖:董事买画,法律如何划线?

2013年,大连万达集团以1.72亿元拍下毕加索《两个小孩》;2017年,山东雷丁以3.45亿元拿下黄宾虹《黄山汤口》。公司动用巨资购藏艺术品,董事的法律责任成为核心议题。葛教授引入美国“商业判断规则”:董事在无利害关系且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善意决策,即便事后看来“愚蠢”,法院也不干预。

“但这并非免责金牌。”葛教授提醒,董事须严防利益冲突——不得用公司资金为个人收藏铺路,不得利用公司购买行为为私人藏品拉升价值。他以x公司案说明,董事会遵循聘请独立律师、组建特殊委员会等正当程序后,法院便会保护其决策。

天价拍卖:董事买画,法律如何划线?

艺术家权利部分,两个判例令人深思。1996年”吴冠中诉朵云轩案”中,拍卖行出售假冒署名画作,上海高院认定侵权;近年”叶永青抄袭案”中,北京高院维持侵权认定,叶永青公开道歉。葛教授阐释了”实质性相似”标准:以普通观察者视角整体判断,差异细微到不刻意寻找就会被忽略时,即构成侵权。

他还介绍了欧洲践行百年的”追续权”——艺术品转售涨价时,原作者有权分得收益。”艺术家的权利不应止于第一次交易,法律应当为创作者提供更长远的保障。”

天价拍卖:董事买画,法律如何划线?

“南京博物院事件”发人深省。庞增和(中国近现代收藏家庞元济长孙)上世纪50年代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捐赠南京博物院,数十年后因违规调拨流入拍卖市场,五幅中《松风萧寺图轴》至今追查未果。葛教授呼吁借鉴美国设立官方评估机构、单件超5万美元强制评估的经验。

“博物馆可以成为商业公司的股东。”葛教授以此刷新认知——投资入股不影响非营利性质,但须以理事会为核心恪守忠实、勤勉、服从三大义务。他还介绍了上海32处”美术新空间”:公园里的清水混凝土美术馆、地铁站内的”地下美术馆”,让艺术融入市民日常。

艺术品金融:从长安信托案到”用益制”

艺术品金融板块,葛教授以长安信托案为样本:2011年长安信托斥资逾1亿购入林风眠、张大千等17件大师作品,到期时16件未能卖出,投资顾问未履行回购义务,最终对簿公堂。他从英国中世纪”用益制”讲起,阐释信托在资产隔离与财富管理中的独特价值。

“艺术品不是普通的投资标的,它的估值、流通和变现都充满不确定性。法律框架的完善,是艺术品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前提。”

规则从来不是美的敌人,而是让美走得更远的基石

讲座尾声,葛教授提出五点建议:明确艺术法定位,围绕”创作—交易—收藏”构建法律体系,完善捐赠与税收抵扣规则,促进资本与艺术深度融合,推动全国性艺术行业立法。

“艺术法不应只是法学院的冷门课程。规则从来不是美的敌人,而是让美走得更远的基石。“这场跨界讲座让各专业听众意识到:在艺术品交易规模屡创新高的今天,法律素养已是每一个文化参与者的必修课。

END

扫码关注 文化移通

掌握更多讲座资讯

撰稿 | 李鑫 高槿澄

图片 | 王思予

排版 | 谢陈龙

一审 | 孙佳硕

二审 | 李鑫

终审 | 李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