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雪的茶被泡泡玛特起诉,品牌营销如何才能不翻车?


奈雪的茶被泡泡玛特起诉,品牌营销如何才能不翻车?

近期泡泡玛特起诉奈雪的茶不正当竞争一案尘埃落定,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奈雪的茶赔偿泡泡玛特共计32万元,其中包含30万元经济损失与2万元维权开销,判决落地后双方均未上诉,成为消费品行业IP营销侵权的标志性判例 。复盘整件事,奈雪拥有自有茶饮商标与成熟品牌体系,本意依托LABUBU(拉布布)的顶流潮玩热度做新品引流,推出“米布布”系列茶饮,在全国门店海报、公众号、线上小程序用醒目大字标注“喝米布布,抽LABUBU”,宣传物料大范围使用拉布布原创美术形象,仅在海报边角用极小字体备注“奖品自行采购,无官方合作”,试图靠小字规避法律风险,最终被法院认定刻意攀附第三方IP知名度、极易误导消费者误认为二者存在官方联名合作,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当下消费市场,依托知名IP、跨界品牌造势是品牌破圈的主流选择,但“未经授权擅自借用名称、形象做营销”与“正规签约联名合作”,是合规与侵权的分水岭。

譬如2025年《哪吒2》电影大热,蒙牛为了进行联名营销,邀请电影原班团队拍支逗趣的动画短片,绑定 “天生要强” 与 “不屈天命” 价值观,产生品牌联动营销。最终短片播放2.1 亿以上,品牌年轻化跃升。

而市场中,不止新式茶饮行业,线下各大商超、街边门店里,隐性蹭IP、仿冒知名品牌形象做营销的大风险行为随处可见。

日常逛商场不难发现,不少零售商铺、礼品店为吸引客流,在门店陈列巨型玩偶摆件,部分玩偶直接照搬LV经典老花纹样、品牌标识,还有门店私自复刻迪士尼、熊出没、葫芦娃等经典卡通形象做成装饰摆件、周边售卖。

商家心存侥幸,殊不知这类行为早已触碰著作权与商标权法律边界。放眼海外奢侈品维权案例,路易威登(LV)常年全球重拳打假,此前法国法院就曾宣判美国玩具厂商MGA推出的印花玩偶因仿LV经典彩色老花图案、刻意攀附品牌商誉,构成商标侵权并勒令停产赔付。

美国也曾有多起宠物玩具仿冒LV包型、套用近似品牌名称被品牌起诉的判例,即便部分戏谑式戏仿判例出现例外,但普通商家随意盗用品牌logo、卡通形象用于商业引流,几乎难逃败诉赔款的结局。

国内同类判例同样比比皆是,此前有蛋糕商家未经华强方特授权,在蛋糕摆件使用熊大、光头强美术形象参展售卖,被判赔偿数万元;电商平台商家私自使用葫芦娃形象投放户外广告,被上海美影厂起诉赔付。想要打造不翻车的品牌营销,企业需要建立一套标准化的合规营销逻辑,从源头规避侵权隐患,具体可落实为四条实操准则。

第一,自主策划活动,完全规避第三方品牌名称、形象露出。

品牌做抽奖、新品促销时,优先依托自有IP、原创设计打造活动内容,不刻意蹭热门潮玩、大牌、动漫的名称与形象。比如茶饮品牌做抽奖,奖品可以采购自有周边、代金券,若想采购第三方正版产品作为奖品,宣传话术只能写“奖品包含某品牌产品”,全程不得突出对方品牌名、美术形象,杜绝“抽某爆款IP”这类诱导消费者误以为联名的文案。

第二,想要跨界蹭品牌热度,必须提前完成正式授权签约。

但凡宣传需要使用其他品牌商标、卡通形象、IP名称,无论合作体量大小,都要和品牌所有权主体签订书面授权合同,明确使用期限、使用场景、宣传范围、授权费用,留存完整合作文件。

第三,摒弃“大字引流、小字免责”的擦边套路。

多地法院判例已经统一裁判尺度:商家用醒目字体突出第三方品牌名、形象,仅用不起眼小字标注无合作,这类免责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无法免除侵权赔偿责任。企业在广告物料审核环节,法务需提前把关宣传文案与画面,杜绝依靠排版落差钻法律空子的投机想法。

第四,建立营销物料前置法务审核机制。

新品活动上线前,海报、推文、线下立牌、短视频文案全部交由公司法务或知识产权顾问核查,重点筛查是否隐性使用未授权商标、卡通形象、知名品牌名称,从设计源头剔除侵权内容。中小实体店即便没有专职法务,在使用玩偶、海报装饰门店前,也需要确认形象来源是否获得版权方授权,拒绝采购三无仿冒IP摆件用于商业引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