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赢了:围堵小米 用诉状在表演营销
最近小米被一堆公司告了,公牛告插座,奥克斯告空调,美的四起诉讼索赔6500万,百度告不正当竞争,大唐移动还专门跑去德国告……评论区热闹得很,”传统巨头联合绞杀小米“的叙事已经成型了。

但你有没有想过,这帮公司起诉归起诉,赢了吗?
没有。公牛5月21日才刚开庭,奥克斯5月25日,百度案6月13日,美的几起还在审。一个专利官司少则一年多则好几年,这些案子连判决都没有,起诉信息一出来公司就开始在微博造势,话题铺天盖地——说白了,起诉这个动作本身才是目的,拿诉状当营销素材用的。
这和普通消费者告大公司不是一回事。消费者1分钱起诉某平台,大家都懂那不是为了要钱,是为了出口气,情绪价值大于实际意义,没问题。但公司跟公司打官司,双方都有律师团队和专利预算,这时候把起诉拿出来煽动公众情绪,让吃瓜群众替你的商业竞争站台,那就是在拿别人当工具了。更何况,专利侵不侵权这件事,专家开庭都要研究好久,评论区里激情开骂的人连两家产品的区别都说不清楚。
有两个已经有结果的案子可以看看。
格力2024年7月宣布告赢了小米电风扇专利案,”格力告小米胜诉”冲上热搜。但判决书的被告是浙江星月电器,一家给小米代工的供应商,不是小米本身。小米说”我们没收到任何诉讼”,法律上这句话完全没错。格力赢的是代工厂的官司,格力文传发的微博读起来像是打赢了小米。
公牛案更离谱。5月高调起诉,”全产业链围剿”的新闻铺满各大平台。然后6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公牛这次用来起诉的两项实用新型专利,全部无效。专利没了,诉讼的法律基础直接没了,案子大概率就此驳回。

起诉那天,到处是战报。专利被打无效那天,没有人说话。
这就是这类操作的逻辑——赢不赢不重要,重要的是起诉那一刻的舆论效果。所以下次再看到”XX围剿小米”,先问一句:最后判了没?判赢了吗?被告是小米还是小米的供应商?
起诉是起点,不是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