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一知名市场公司偷税被查!私用个人账户收租金,被罚超582万

八通网(bjbato)获悉,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托税收大数据及相关涉税线索,依法查处了北京众想鑫隆百货市场有限公司隐匿收入偷税案件。
经查,该公司通过公司员工个人账户收取商户租金,隐匿收入并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390.28万元。2025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公司依法作出追缴税费款、处罚款共计582.82万元,并加收税款滞纳金的处理处罚决定。
企业以“会计生病”“合同丢失”为由搪塞
拒绝提供完整的合同资料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收到涉税线索,反映北京众想鑫隆百货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想鑫隆百货”)存在部分租赁收入使用个人账户收款不缴少缴税款,从而达到偷税的目的。
对此疑点线索,检查人员比对了众想鑫隆百货申报数据、财务资料、银行流水等,发现该公司申报的销售数据和账面核算看似“规范”。但面对检查人员的询问,企业多次以“会计生病,没有钥匙无法打开文件柜”“租赁合同丢失”等理由搪塞,拒绝提供完整的合同资料。这更加深了检查人员的怀疑。
检查组通过调取线索中反映的个人账户信息,对相关内容进行核实,并对账户内的资金情况进行逐笔核对。通过联系个人账户的开户人徐某,检查组确定该账户是众想鑫隆百货用员工徐某的身份证开立并使用,徐某本人对开户的目的及账户资金情况并不知情。同时,检查组对众想鑫隆百货的合同保管员进行普法教育,详细讲解有关政策规定及法律后果。最终,保管员交出了全部的租赁合同。
最终,检查人员核实确认,合同内容和线索反映的内容完全吻合,资金流向也能一一对应,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企业也意识到无法再掩盖真相,最终如实供述了通过公司员工个人账户收取商户租金,隐匿收入并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对该公司依法作出追缴税费款、处罚款共计582.82万元,并加收税款滞纳金的处理处罚决定。

据企查查App显示,北京众想鑫隆百货市场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份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玉桥中路58号。

该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贸市场管理服务;服装服饰批发;服装辅料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鞋帽批发;母婴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网络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礼品花卉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日用家电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乐器批发;乐器零售;乐器零配件销售;音响设备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茶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户外用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灯具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清真食品经营;食品小作坊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企业当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综合整理自:北京晚报、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