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升级”?网友投诉泰州电信虚假营销、欺骗用户、恶意索要违约金……


尊敬的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部申诉受理部门:
本人为中国电信十年老企业宽带用户,使用电信商用宽带长达10年,长期正常缴费、无任何欠费、无任何违规记录,月均宽带资费近200元,一直稳定履约、诚信消费。现就泰州电信电话虚假营销、隐瞒合约条款、欺骗用户升级业务、事后恶意索要巨额违约金的严重违规、侵权行为,正式实名投诉举报,具体事实如下:
一、事件完整经过
2025年下半年,我本人接到中国电信官方客服主动外呼电话,对方明确告知:可为我公司现有宽带免费升级,全程不增加任何套餐费用、无捆绑、无合约限制、升级后套餐随时可以取消、无任何违约金、无任何约束条件。
基于对中国电信国企品牌的信任,且客服全程承诺零费用、无合约、可随时销户,在电信工作人员明确的口头保证下,我同意了本次宽带升级业务。
自始至终,电信电话客服从未告知本次升级会绑定长期合约、从未提及提前注销需要承担违约金、未告知合约期限、未明示任何违约条款。本次升级我没有签署任何纸质合同、没有签署电子协议、没有确认过任何合约细则,全程仅为电信单方面电话口头诱导办理。
2026年,我因经营规划调整,需要正常办理电信宽带注销关停业务,前往电信营业厅办理时,被工作人员突然告知:本次2025年的宽带升级业务存在隐形合约,需要到2027年4月1日到期。注销需要缴纳高达5800余元的高额违约金。
该结果与当初电信官方客服电话承诺完全相悖,属于典型的欺骗营销、隐瞒消费陷阱、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泰州电信存在多项明确违规违法事实
1. 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恶意隐瞒关键合约条款
电信外呼营销过程中,刻意只宣传“免费升级、不涨价、随时取消”,刻意隐瞒合约绑定、高额违约金核心条款,属于故意误导消费者、欺诈营销,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用户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2. 隐形捆绑合约、强制约束老用户,违反工信部明文规定
工信部早已明确要求:电信运营商不得私自为用户增设隐形合约,不得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绑定长期协议,用户享有自由改套餐、自由销户、自由停机的权利,不得设置不合理违约金门槛。
泰州电信在用户不知情、未确认合约、未明确告知风险的前提下,私自绑定合约并设置巨额违约金,完全违反工信部监管规定,属于严重违规经营行为。
3. 违约金金额极度不合理、霸王条款、变相强制消费
本人月宽带费用仅近200元,电信单方面制定的违约金高达5800余元,金额畸高、毫无依据,远超其所谓损失,属于典型霸王条款,严重不合理、不合法,严重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运营商自身告知义务,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4. 十年优质老用户被恶意套路,服务极其不负责任
本人使用电信宽带十年,长期稳定缴费、持续消费,属于优质忠实用户。电信不维护老用户权益,反而通过电话套路营销、暗设陷阱、事后勒索高额违约金,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严重破坏通信行业营商环境。
三、本人合理合法诉求
1. 立即作废本次隐形合约,全额免除5800余元不合理违约金;
2. 无条件、免费为本人办理宽带注销关停业务,无任何附加条件;
3. 对本次电信虚假电话营销、隐瞒合约、违规捆绑业务的行为进行立案核查、依规处罚;
4. 要求泰州电信对本次欺诈套路营销行为作出正式解释与整改;
5. 杜绝此类隐形合约、套路升级、霸王违约金的行为再次发生。
本人所述全部事实真实有效,可提供通话记录、长期缴费账单、营业厅告知违约金的全部证据,恳请监管部门依法介入、严肃查处电信违规行为,维护普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投诉人:尹家安
日期:2026.6.07
信息来源:泰无聊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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