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公告


关于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有效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活动,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26年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陇人社发〔2026〕77号)部署要求,我局决定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清理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投诉内容
本县辖区内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的机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经行政许可从事职业中介(含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开展网络招聘)活动、劳务派遣业务的;
(二)未经备案即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
(三)未依法履行招聘信息审查义务,发布“央国企内推”、“保录直签”等名义实施虚假招聘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收取押金,不依法退还中介费,参与为高校毕业生签订“招转培”、“培训贷”等不实就业协议的;
(四)未依法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变更、注销登记的;
(五)未依法履行设立分支机构书面报告义务,泄露或违法使用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的;
(六)未依法设立招聘服务投诉处理制度机制,未依法提交经营情况年度报告、未依法公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和监督电话等信息的;
(七)以“返费”等不正当方式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哄抬或操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违规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继续收取明令取消的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询费、证明费、转递费等费用的;
(八)违规为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提供组织、安排、管理学生实习实训等服务的;
(九)发布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以及年龄、学历等方面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实施法律明确禁止的就业歧视行为的;
(十)未依法进行就业登记;招用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违规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及其他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的;
(十一)以外包等名义对外虚假发包业务,实际按劳务派遣形式用工(即“假外包、真派遣”)的;
(十二)强制或诱导快递、送餐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规避用工主体责任的;
(十三)以网络招聘等方式介绍劳动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十四)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中介,以及由此衍生的涉嫌强迫劳动、非法拘禁、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十五)在中介费用之外,以培训、置装、体检、内部推荐等各类名目非法收取财物的;
(十六)以职业中介为名诱导甚至胁迫劳动者办理借款贷款牟取不正当利益;介绍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就业等法律禁止的职业中介行为;
(十七)虚构劳动关系,骗取失业保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举报投诉途径
举报投诉电话:0939-7521802
举报投诉地址:徽县城关镇东街33号政府综合楼310室
特此公告

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9

监制:邢真      审核:刘永斌   
编辑:雷敏涵   供稿:职业能力建设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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