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必读】监管风暴眼|资本市场普法警示:严守合规红线 规避监管风险(2026-06-09)
【导读】昨日,各地监管机构合计发布 7 条监管公告,内容涵盖行政处罚、现场检查、专项培训、风险提示、监管问询等多类事项。重点针对信息披露违规、资金占用行为作出处罚,同步部署内幕交易防控、上市公司抽查、债券风险管控、期货服务实体、挂牌公司合规教育等工作,全方位划清资本市场合规底线,提醒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规范运营。
【关键词】信息披露、资金占用、内幕交易、双随机检查、债券风控
一、处罚案例板块
(一)浙江越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信息披露、资金占用违规案
违规事实浙江越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存在两项违规问题:一是 2023 年、2024 年公司使用个人卡收付款,对应金额在披露文件中填报不准确;二是 2023 年公司通过个人卡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濮某某拆出资金 200 万元,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该重大事项未在信息披露文件中如实记载。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濮某某、董事会秘书董某某、财务负责人夏某某未尽勤勉履职义务。
处理依据上述行为违反《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遗漏重大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忠实、勤勉履行岗位职责,对信息披露合规性承担主体责任。
处理结果监管部门对浙江越新科技及濮某某、董某某、夏某某分别出具警示函,相关处罚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相关主体在收到决定书 15 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当事方如不服监管措施,可在规定时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监管措施照常执行。
✅ 普法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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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严禁使用个人银行卡代收代付经营资金,此类资金往来必须在披露文件中完整、准确填报。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资金,资金占用属于资本市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 -
董秘、财务负责人、企业高管均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到位将被连带追责。 -
警示函、诚信档案记录会对企业挂牌、融资、合作及个人从业生涯造成长期负面影响。
二、政策动态板块
(一)资本市场综合监管类
1. 深圳证监局开展内幕交易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展
核心内容深圳证监局以 “防、控、打、教” 四位一体为思路,举办内幕交易警示教育展。活动精选 25 个典型案例布展,深度解读 10 个重点案例,运用动画、微电影、互动问答等形式开展沉浸式教育;联合金融国资、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 10 家单位构建联防联治机制;汇总辖区上市公司、证券基金机构内幕交易防控优秀做法,组织行业互学互鉴;依托廉洁教育基地、行业协会常态化开展普法教育,引导从业人员守牢合规底线。
工作要求全体资本市场从业人员提高风险意识,严守内幕信息管理规定,杜绝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行为;各机构完善内部防控制度,构建行政处罚、刑事惩戒、监督执纪一体化追责体系。
合规提示内幕交易是监管高压打击领域,内幕信息知情人、接触人员务必严格执行信息隔离、保密管理要求,触碰红线必将受到严厉惩处。
2. 重庆证监局联合上期所开展期货公司专项培训
核心内容重庆证监局联合上海期货交易所举办为期 2 天的专项培训班,辖区期货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全员参训。行业专家围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宏观经济分析、交割实操、违规风险防控等内容授课,结合违规案例拆解风险点;组织学员实地走访实体企业,了解产业客户真实需求。后续将持续推动期货行业赋能实体经济,促进衍生品市场与大宗商品产业融合发展。
工作要求期货从业人员熟练掌握业务规则与合规要求,提升专业服务能力,立足主业服务实体企业,全面防范业务全流程合规风险。
合规提示期货业务实操环节风险点较多,从业人员需以案为鉴,严守操作规范,杜绝违规操作引发监管问责。
(二)上市公司、挂牌公司监管类
1. 湖北证监局完成上市公司双随机检查并启动新一年度抽查
核心内容湖北证监局依据国家事中事后监管相关文件要求,已完成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双随机检查,本次抽查对象为凯龙股份、盛天网络、良品铺子、宏裕包材 4 家公司;正式启动 2026 年度上市公司随机抽查工作,已确定 4 家检查对象,后续将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工作要求严格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制度,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从严查处、及时公示。
合规提示上市公司需常态化做好自查自纠,规范公司治理、财务核算与信息披露,积极配合监管现场检查。
2. 山东辖区举办新增挂牌公司 “监管第一课” 培训会
核心内容山东证监局组织辖区新增挂牌公司开展合规培训,近百名公司董事、高管等核心管理人员参会。会议解读挂牌公司监管政策、通报违规处罚案例,邀请专家讲解北交所上市相关规则;明确要求企业用好资本市场政策工具,聚焦主业、强化技术创新,高度重视信息披露与财务管理,杜绝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问题,同时做好投资者关系与声誉管理。
工作要求挂牌公司 “关键少数” 率先树立合规思维,规范公司运营,全面提升企业治理水平与综合质量。
合规提示挂牌公司监管标准日趋严格,财务造假、虚假披露、资金占用等行为,均会触发监管处罚,影响企业持续经营与转板发展。
3. 上交所向宿迁联盛科技下发对外投资事项问询函
核心内容上海证券交易所针对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相关事项,正式出具监管问询函,要求企业就相关事项作出详细说明。
工作要求上市公司收到监管问询函后,需如实、完整回复问询内容,全面披露对外投资的决策流程、资金投向、潜在风险等信息。
合规提示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属于重大经营事项,必须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监管问询是常规监管手段,企业需正视问题、如实反馈。
(三)债券市场监管类
1. 新疆证监局发布 2026 年辖区债券工作通知
核心内容新疆证监局对辖区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ABS)相关主体提出全流程监管要求:一是债券发行人、ABS 原始权益人需按时间节点报送偿债、兑付资金安排,定期更新筹资进展,发生重大事项第一时间上报;二是相关主体全面开展自查整改,6 月 30 日前完成自查报告报送,自查发现问题需及时整改;三是债券受托管理人、ABS 计划管理人履行 “看门人” 职责,按月排查偿债资金落实情况,常态化监测风险,发现重大风险立即上报。对拒不自查、瞒报虚报、未落实监管要求的主体,将依法从严追责。
工作要求债券各方主体压实主体责任,保障债券按期兑付,严防违约风险;按时完成自查、监测、信息报送等工作,做到合规运营、风险早处置。
合规提示债券违约、信息迟报漏报、隐瞒风险均属于重大合规风险,债券业务全链条参与主体需各司其职,守住债券市场风险底线。
三、资本市场通用合规普法红线清单
- 信息披露红线
:所有公众公司披露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严禁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 - 资金管理红线
:禁止使用个人账户代收代付公司资金,严禁控股股东、实控人非经营性占用企业资金。 - 内幕交易红线
:内幕信息知情人严守保密规定,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证券、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 债券运营红线
:债券发行人足额落实兑付资金,按时报送风险信息,坚决防范债券违约风险。 - 执业履职红线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中介机构人员需勤勉尽责,履职失范将被连带追究法律责任。 - 现场检查红线
:市场主体必须积极配合监管抽查、现场检查,不得拒绝、隐瞒、提供虚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