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肉及肉制品、保健类食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查办案件的情况通报(第三期)

为深入规范消费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北区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省、市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聚焦食品非法添加、掺杂掺假、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原则,深入开展全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现将肉及肉制品、保健类食品领域10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市北区博硕卡倍多超市经营无中文标签的食品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2.市北区绿宝康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3.青岛亿牧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4.陈正明经营添加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生牛肉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5.市北区韩宪凤生肉批发部销售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生猪肉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6.青岛龙腾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添加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7.青岛市市北区合盈优选超市(个体工商户)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风干鸡)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8.青岛市市北区虾北北自助火锅店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案,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
9.市北区军少少便民百货超市(个体工商户)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香肠)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10.四方聚益友(青岛)餐饮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掺假掺杂食品案,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
上述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均已依法依规立案调查。市北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规范保健类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全流程行为,严禁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市北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化肉及肉制品、保健类食品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保持高压态势,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